2016年湖南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09-17 22:31:5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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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17日,湖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徐守盛主持会议并讲话。

  徐守盛在讲话中指出,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是一项重大改革,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明年基本实现统一登记发证,到2017年初步建成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到202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制机制和管理制度。

  

  具体分三步走:一是试点突破阶段,浏阳市、澧县、芷江侗族自治县等三个试点县争取到今年底具备统一登记发证能力。二是全面推进阶段。到2015年底,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到2016年6月底,完成机构设置、人员培训、窗口建设等准备工作。到2016年底,初步建立统一登记制度,基本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三是规范完善阶段。到2017年底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并将不动产登记窗口延伸到建制镇。到2020年底形成比较完善、覆盖城乡的不动产登记法规制度和工作机制。

  《方案》明确将各级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登记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为本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承担统一登记职责。同时,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国土资源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承担相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各地要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相关部门划转相应的人员、编制、设备和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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