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09-18 20:07:3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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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不足一个月,条例的实施细则已起草完毕。日前,国土资源部公开了该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公开查询制度,除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等可以查询外,有关国家机关也可以查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作为条例最重要的配套法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除涉及国家安全、军事等保密的不动产不能查询外,其余各类不动产均可以公开查询。

  

  对于哪些人享有公开查询的权利,征求意见稿规定三类主体可以进行公开查询,即权利人、利害关系人以及国家机关。

  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权利人在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查询申请后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同时,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此外,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提供了本单位出具的协助查询证明材料、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后,同样可以查询、复制与调查和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征求意见稿表示,国家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登记服务和接入服务,确保国家、省、市、县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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