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营改增实施细则,新疆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发布时间:2016-09-21 09:24: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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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新疆营改增实施细则,新疆营改增后建筑税率。新疆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四大行业税率已经确定,同时,新疆营改增纳税人将享受一项新的政策红利,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不动产均可抵扣增值税。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新疆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2016年新疆营改增的规定都有哪些变动?

  2016年新疆营改增实施细则

  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不动产均可抵扣增值税

  3月20日,记者从自治区国税局获悉,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增4个试点行 业税率确定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行业,预计涉及全区逾21万户纳税人,新增试点行业纳税人是 2013年“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11倍,年营业税规模为263亿元,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为80%。

  此次“营改增”较以往不同的是,扩大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这也意味着,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 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在乌市扬子江路经营服务业公司的赵翔瑞说,以前公司一直租用办公室跟库房,5月1日全面“营改增”后,可以考虑购买一套办公用房或库房抵扣增值税了。

  事实如此,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新疆“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培平告诉记 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对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 创新”活力、对助推自治区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新疆此轮税制改革还将配合和促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加快新疆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步伐,支持更多疆内企业“走出去”,增强国际竞争力。

  目前,自治区国税系统正在按照政府主导、财政牵头、税务实施、各部门配合工作原则,紧锣密鼓地全面推进“营改增”。

  自治区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文件和配套操作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确保“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了,税负是减还是增?这是最受纳税人关注的问题了。

  3月20日,自治区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刘培平说,自治区国税系统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把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彻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 后一公里,尤其是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新疆前期试点情况看,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国务院、国家 税务总局部署,2013年、2014年,新疆已陆续完成了“1+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 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三个增长”的特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其中: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 抵扣间接减税29.5亿元。

  刘培平表示,新疆在“营改增”推进工作中,将把为纳税人服务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重视和回应纳税人关切的问题,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增进纳税人对税制改革的支持,全面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争取改革红利在新疆最大化。

  我区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

  5月1日,新疆全面“营改增”了,纳税人是不是得国地税两头跑了?其实也用不着,随着新疆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试点,更多纳税人将在一个办税服务厅完成国地税联合办税。

  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赵炜在新疆国地 税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上介绍,目前已经确定了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沙依巴克区,伊犁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独山子区,喀什地区疏勒县 为国地税合作示范区,全面开展44项合作事项,承担深化国地税合作事项先行先试任务,积累起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充分发挥示范区的“排头兵”作用,引 领合作工作全面展开。

  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会计李长红早在今年1月,就已经在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体验到了国地税联合办税业务的便利。

  李长红说,如今经开区国地税启动联合办税业务,现在同时办理个税和增值税业务只需要一个小时左右就可以全部办理完了。以前,她需要在国税和地税之间来回排队、来回跑趟趟,有时候跑一天也办不完。

  目前,经开区(头屯河区)7000多户纳税人的日常涉税业务,只要在国税或者地税一个地方就可同时办理。联合办税后,一年可以节约纳税人的办税时间预计140万分钟。

  不仅在乌鲁木齐,如今,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纳税也实现了在霍尔果斯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通办国地税业务。

  霍尔果斯国地税的合作起步较早,从2015年8月开始,霍尔果斯国地税就建立起伊犁州首家联合办税服务厅,实现了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有效解决了纳税人多头跑、多次找、重复排队、重复受理等问题。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培平说,经过国地税有关部门协商,我们研究制定了《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任务分解方案,确保国地税合作取得实效,国地税双方还将联合开展督导,确保国地税各个合作项目在基层有效落地。


  新疆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营改增”了,税负是减还是增?这是最受纳税人关注的问题了。

  3月20日,自治区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培平说,自治区国税系统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把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彻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新疆前期试点情况看,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13年、2014年,新疆已陆续完成了“1+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三个增长”的特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其中: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29.5亿元。

  刘培平表示,新疆在“营改增”推进工作中,将把为纳税人服务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重视和回应纳税人关切的问题,让纳税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增进纳税人对税制改革的支持,全面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争取改革红利在新疆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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