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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烟台营改增实施细则,烟台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营改增,你知道多少?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万众期待的营改增实施细则终于落地!下面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2016年烟台营改增相关消息。
2016年烟台营改增实施细则
8月1日起,作为“十二五”期间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营改增”将在烟台实现正式落地。在此之前,全国已在10余省市试点推广“营改增”。
记者从烟台税务部门了解到,此次“营改增”试点范围并非涵盖所有营业税纳税人,试点阶段仅涉及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山东地区采取“1+7”模式:“1”即交通运输业,“7”即现代服务业的7个行业。
公开资料显示,截止到6月30日,全市经过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纳税人三方确认,属于“营改增”纳税人户数为6921户,其中,鉴证咨询服务业最多,为2726户;陆路运输业为1352户,物流辅助业为1213户;研发和技术服务业为544户;文化创意服务业为337户;有形动产租赁业为323户;信息技术业为270户;广播影视业为156户。其中,一般纳税人501户,小规模纳税人6420户。
“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将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指,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营改增”就是对以前交营业税的项目,采取对增值部分纳税的原则计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环节。举个例子,A公司给B公司提供了150元的广告策划服务,在这过程中,以100元的价格从C公司处买来相应原料。“营改增”前,A须对150元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而实际上,A从C处买100元原料时,已纳过一次税了;“营改增”后,A就只须对增值的50元部分纳税即可,那100元成本的税金可以抵扣,避免了重复纳税。国家对“营改增”在税负方面提出的目标是: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所以,“营改增”意在避免重复征税,以不增加税负为前提,以此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促进相关行业特别是服务业的发展。
烟台营改增后建筑税率
对于新纳入营改增范畴的四大行业,也存在一些税负上升的担忧情绪,尤其是建筑业。建筑业原营业税税率3%,营改增后税率提高至11%。不少建筑企业表示,虽然可以进行抵扣,但是对于沙子、水泥等成本材料能否取得进项抵扣,及进项抵扣的税率高低是影响税负的关键。目前来看,砂石辅料无法取得增值税发票,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率低是建筑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主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