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京工伤保险风险行业划分标准一览表公布

发布时间:2016-09-23 09:5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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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南京工伤保险风险行业划分标准一览表公布

  相信大家都知道工伤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了解,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而统一工伤保险主要政策,从而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下面让我们一起看一下2016南京工伤保险风险行业有关信息。

  2016南京工伤保险风险行业划分标准

  南京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南京工伤保险费率,将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3类重新划分为8类,新政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南京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

  南京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 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目前,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需要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不同而定。此前,3类行业缴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0.5%、0.8%和1.2%。”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相关人士介绍,原来将行业划分为3类比较粗而且不够科学,难以全面如实地反映各个行业中的真实工伤风险差别,不利于用人单位合理缴费。此次调整后,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细分为8类,其中,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1.2%升至1.9%,风险程度由低到高,能够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2016南京工伤保险风险行业一览表

  2016南京市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按行业风险缴纳,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下面跟着沃保网小编去看看具体通知内容。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2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

  二、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我市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基准费率对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保险类别。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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