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发布时间:2016-09-23 15:08: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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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贵州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2016年贵州城乡居民医保整合政策实施最新消息,条例细则一览。医保政策事关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目前相关政策已经做出了最新的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6贵州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

  2016贵州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

  《贵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明确将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方案》由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共同制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一档和二档两个档次,贵阳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和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可以自由选择参保档次。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一档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执行,二档按原新农合缴费标准执行。选择一档的市民可在各区(市、县)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办理,选择二档的市民可在各区(市、县)卫计部门的医疗管理机构进行办理,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此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院、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按原渠道参保并享受待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二档基金当期可调剂使用,共同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如一、二档基金当期均不足时,由各级财政按现行相关规定分别补足。筹资标准、待遇支付按国家、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及相关程序适时调整。

  目前,市人社局正在加紧印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册分发给市民,详细讲解两个参保档次的具体缴费标准和待遇领取情况。

  2015年贵州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为进一步完善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医疗保险健康发展。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26号),在巩固扩大居民医保覆盖面、完善筹资机制、完善待遇调整机制和强化管理服务等方面作出规定。新政策的实施,将在方便群众参保、缓解看病贵等方面起到促进作用。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通知》规定,学生、儿童(含新生儿)、非从业城镇居民等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人群可以参加,其中,特别取消了户籍限制,流动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居住在城镇的非本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只要是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二、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镇(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通知》规定,按照人社部发〔2015〕11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包括学生儿童和成人)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提高3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州人社部门公布。对于缴费困难的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照规定由政府代缴。


  州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国家加大了投入力度,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水平不断提高。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人均40元,提高到2015年的380元,增长了9倍。个人缴费标准在2007年制度启动之后从未作过调整,此次提高30元,是按照国家文件要求,也是为增强居民医保制度保障功能,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和提高待遇标准而确定,新增资金将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有效减轻群众、特别是患大病的困难家庭就医费用负担,使人民群众更充分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获得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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