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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2016广西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最新消息,到手工资将缩水25元。2016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出炉调整,成为了广大市民的关注热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16广西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
2016广西省医疗保险调整最新消息
1、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178元。
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据个人月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乘以各项社保费率,得到应缴纳的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60%,按60%缴纳各项社保费,超过300%的,按300%缴纳。
各项社保费的缴纳比例如下:单位个人养老保险20%8%医疗保险7.5%2%失业保险2%1%生育保险0.6%工伤保险1.1~1.3%(根据行业不同由社保局确定)
广西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1、南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1%,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统筹:10元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1%,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8%,个人,8%
说明:
2013年南宁社平工资:2846.67元,最低工资标准:1000元,社保基数最低标准:1708元
2013年度,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月缴存工资基数上限为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南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3年度南宁市单位和个人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各为1402元,合计为2804元。
2、柳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用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用缴费
广西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
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公式:
①社会保险基数=上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
②社会保险基数=职工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
③社会保险基数=下限 (个人月平均工资≤下限)
其中,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通常为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为了让大家理解更清楚,我们举例来说,假如某地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0元,现有甲、乙、丙三人,个人的上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为1500元、5000元和10000元。则三人本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过程如下:
根据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可以计算得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9000元(=3000×300%),下限为1800元(=3000×60%)
甲:1500<(3000×60%),由于甲的个人上年月均工资低于下限,则按下限核定;
乙:5000位于1800和9000元之间,则按实际个人上年月均工资核定;
丙:10000>(3000×300%),由于甲的个人上年月均工资高于上限,则按上限核定;
于是,甲乙丙三人本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分别为1800元、5000元和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