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具体规定解读,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二)

发布时间:2016-09-24 22:57: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北京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具体规定解读,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 (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09-24 22:57:0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七)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制度。除代耕期不足1年不需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外,所有农村土地流转都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过去没有签订合同的,相关当事人要按全市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行补签;已经签订流转合同双方无异议的,维持原合同不变。流转合同的签订要在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下,由流转双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完成,特殊情况下可在其他地点完成,但要做到合同的签订、备案在同一地点一次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二、全面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服务工作

  (八)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建设。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并充分发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区(县)、乡(镇)和村三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为土地流转提供相关的法律宣传、政策咨询、流转信息、合同签订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系列服务。

  (九)提高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化服务水平。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和农村土地流转各方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流转信息平台功能,认真维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本市农村土地流转的转出信息要全部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进行发布,同时,要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和统计分析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监测农村土地流转动态,汇总农村土地流转数据。要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交流典型经验,切实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要加强对土地流转价格的统计、监测和分析,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广大农民提供土地流转价格信息。有条件的区(县)、乡(镇)可根据本地区的区位优势、土地质量、土地产出率等因素,探索开展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工作,建立健全本地区农村土地流转价格指导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公平、合理的价格指导机制,保护土地流转各方利益,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十一)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合同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备案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当事人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要求登记的,区(县)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管理部门要及时予以登记,并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乡(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采取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应当及时进行合同备案;对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应当及时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并备案。同时,要认真清理、规范整理,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和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切实管好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的各项档案资料。

  (十二)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按照乡村调解、区县仲裁、司法保障的总体要求,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调解机构,完善调解仲裁程序、调解仲裁方法和调解仲裁制度,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仲裁调解机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政府法制、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起多部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工作沟通机制,健全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司法、信访等多渠道调处纠纷的工作机制,畅通农户诉求渠道,提高调处纠纷能力。

  三、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

  (十三)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保障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涉及到千家万户,既关系当前,又涉及长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做好这项工作,对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减少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严格明确职责。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工作,乡(镇)政府负责本地农村土地流转的领导管理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的管理、协调和指导。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的合同管理、业务指导和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区(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的统一制发、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并负责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变更、备案、发放和登记等具体工作;乡(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机构负责流转合同备案等具体工作。

  (十五)优化外部环境。要依据《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本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市农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结合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进一步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发展优质、高端、高效农业和融合性产业。大力推广和应用农业高新技术,提高郊区农业现代化技术装备水平。促进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增加非农就业岗位,并广泛开展农民就业教育与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进一步加大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统筹力度,提高郊区农民社会保障水平。通过综合服务配套措施,不断优化和改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

  (十六)及时解决问题。各区县委、区县政府要加强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对土地流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要全面掌握土地流转动态,做好数据统计、检查指导等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