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京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具体规定解读,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二)

发布时间:2016-09-25 21:49:1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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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拆迁引发产权纠纷怎么办?土地确权计划三年完成

  在旁人看来,健康、安逸是乡村生活的代名词。但对农户来说,一场拆迁引发的土地产权纠纷就能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南京计划今年以高淳为省级农村改革实验区,率先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在其他郊区安排一个镇(街道)开展试点,用三年的时间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对于高淳区的农村改革,南京市长缪瑞林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表示,农村改革要利用好市农工办等现有主管部门的条件,不要新增机构、人员,把摊子做得过大。

  “到现在为止确权还在试点阶段,2016年全市确权,要不要这么长?”会上,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说,“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来,我们改革的紧迫性不够,确权仅仅是改革的最基本前提之一,是最基本的基础工作。确权确土确地不完成还怎么流转?我希望能快一点。”

  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面,南京的集体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将推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

  3.农村的闲置土地怎么办?试点宅基地有偿退出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选择向城市转移,他们在农村承包的土地往往因此被闲置,甚至成了荒地。在本阶段的改革中,南京将试点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及承包经营抵押、担保权能。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开展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试点。

  “自愿”意味着任何人不能擅自替农户做主,强迫农民“上城进楼”。农民既可以选择不再承包土地,彻底投身纷繁的都市生活,又可以选择将土地转租给他人打理,不定期回到乡村享受新鲜空气和昔日的宁静。

  去年,南京市已经出台了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在今年的试点中,相关部门会根据规划土地用途和退出规模,探索多元的安置方式,尽可能让农民自主选择货币、住房或物业等途径退出宅基地。

  同时,为了顾及留在农村的居民,南京市将推进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进行抵押、担保、转让,破解农民的融资难题,并鼓励在农村发展互助合作保险和小额保险业务,推进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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