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政策及标准

发布时间:2016-10-02 22:31:4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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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救助(Social Assistance)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它对于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2016年黑龙江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政策及标准》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黑龙江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为加强社会救助工作,尽力使困难群众不为饥寒所迫、大病所困、失业所忧、灾害所难,今天,我省出台《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细则重点强化了社会救助制度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作用,是我省首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规范性文件,综合构建了我省“9+1”的社会救助体系。

  据介绍,此次我省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取暖救助等9项制度和社会力量参与作为社会救助基本内容,这种“9+1”的救助模式,覆盖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方方面面,《细则》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

  临时救助政策及标准

  (一)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

  (二)二类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中的全额保障对象;

  (三)三类救助对象为城市低保中除全额保障对象之外的其它保障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四)四类救助对象为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

  (五)五类救助对象为医疗费用支出性贫困家庭;

  (六)六类救助对象为除上述五类救助对象之外其它救助对象。

  2016年黑龙江省大病医疗救助政策最新消息:新纳入20种重大疾病  2013年新大病医保政策出台,新政策规定将20种大病纳入到农村大病医疗保险保障中去。这20种大病分别为:儿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肾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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