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差旅费报销制度及规定,出差补助标准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04 00:00: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主要包括因公出差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2016年湖南省差旅费报销制度及规定,出差补助标准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年湖南省差旅费报销制度及规定
一、出差人员乘坐本单位公务车出差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乘坐本单位公务车出差,如乘坐随行的车辆用于出差期间市内交通的,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二、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市内交通工具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自行解决市内交通问题。如接待单位提供市内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要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市内交通费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交通费用,回单位后按标准报销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收款凭证(不作为报销依据),收取的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安排的交通工具运行支出。
三、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就餐或住宿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应自行解决就餐问题。如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要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向接待单位交纳就餐费用,回单位后按标准报销伙食补助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收款凭证(不作为报销依据),收取的就餐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安排的就餐费用支出。
如出差期间由接待单位安排住宿的,出差人员应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据实结算住宿费用并取得报销凭据,超出《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费标准部分自理。
四、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是否需要入住定点饭店问题
《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是否入住定点饭店不做统一要求。自2015年起,财政部门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五、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实际发生住宿而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到家庭所在地出差并在自己家里住宿的,或因工作需要在执行公务的车、船上住宿的,或由于到偏远地区出差实际发生住宿无法取得住宿发票的,经单位批准,可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六、出差人员当天往返的费用报销问题
出差人员完成公务后,能够在前往出差目的地的当天返回单位所在地的,其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可按《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经单位批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可按1天计发。
出差补助标准解读
《办法》明确了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批,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根据相关标准,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省外执行财政部的分地区伙食补助费标准,省内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省外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省内按每人每天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800元、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450元、其余人员33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包干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中适当提高了差旅费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等开支限额标准,更符合我省实际情况,标准设定更加趋于理性。
同时,《办法》明确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发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包干补助,不凭票报销。未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此外,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在出差期间接受违法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餐馆,不得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