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房租租赁管理办法内容细则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10-05 22:37:14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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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③ 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④ 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二)廉租住房到哪里申请,怎样申请?

  街道(镇)住房保障部门在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廉租住房的申请。

  申请家庭应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时应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作出诚信承诺,提交相应材料。

  (三)廉租住房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1)填写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出示身份证原件)

  (3)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出示户口簿原件)

  (4)家庭现有住房的证明(出示现居住地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有他处住房的,需提供其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原件);原住房已拆迁的,需提供拆迁所得凭证或拆迁安置协议

  (5)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低保家庭只要出示低保凭证;其他家庭需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和单位证明、领取养老金证明(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费、养老待遇等)

  (6)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需提供本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明

  (7)成员中有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丧劳证明

  (8)家庭成员中有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劳动手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出具领取失业保险金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大病重病(列入市总工会特种重病保障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和精神病)的,需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例证明

  (10)家庭成员中有个体工商业者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个调税凭证(复印件)

  (11)家庭成员中有劳动模范的,需提供劳模证明(市总工会证明)

  (12)家庭成员中有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重点优抚对象证明(区(县)民政部门证明)

  (13)家庭成员中有三八红旗手对象的,需提供三八红旗手证明(市妇联证明)

  (14)家庭成员中有归国老华侨对象的,需提供归国老华侨证明(市侨联证明)

  (15)离异家庭需提供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16)申请家庭交纳水费、燃气费、电费、电话费、手机费等凭证(出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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