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房租租赁管理办法内容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07 22:25:5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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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云南省将有约8.6万户低收入群体有望住进廉租房。从省发改委《关于下达云南省新建廉租住房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中获悉,2011年我省将新建廉租住房85959套,新建廉租住房面积429万平方米,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预算约达26亿元。
通知明确,国家下达云南省2011年新开工廉租住房计划为:新开工廉租住房85959套,新开工廉租住房面积4288332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18522万元。中央对中西部地区投资补助标准为:500元/平方米,其中迪庆藏区800元/平方米。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省级配套资金100元/平方米的标准,此次一并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计划42883.32万元。
在16个州市中,昆明市新建廉租住房数量最大,计划为30000套,新建廉租住房面积达1492225平方米,中央预算内投资达74612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为14922.25万元。其次,临沧2011年将新建14796套廉租住房,红河新建10000套。德宏州2011年新建廉租住房2278套。因为盈江地震的原因,特别安排在盈江县新建1000套廉租住房。
云南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要求,新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前期手续完备,每套廉租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不得超标准建设。
云南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将加大廉租住房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和建设标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房屋质量过硬,经得起检验。
通知要求,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项目建设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密切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上月项目实施情况。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
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6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如福利、体育彩票中奖等),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② 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③
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④ 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2)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96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① 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②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