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苏州房地产调控最新政策,地产调控政策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0-08 23:15:1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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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1日,有消息称苏州市政府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新政指出:①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缴纳证明或社保证明。

  ②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这就意味着,苏州成为了第一个重启限购的二线城市。新政自2016年8月12日起实施。

  

  那么,新政的出台对苏州楼市还有哪些影响呢?对此进行了以下解读:

  整体来说,新政对于首次置业者并没有什么影响,确保了居民的基本住房要求。政策主要是为了抑制炒房一族,总体来看还是相对温和的。短期内看市场会出现短期的政策性观望,中长期看还是稳定向好的。

  此外,土地市场方面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一、今后三年,市区每年供地400公顷,其中普通住宅不低于70%;

  二、调整土地供应条件。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首付款比例,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时,缩短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

  

  三、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根据出让地块情况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所有项目,土地竞得人全额缴纳出让金期限缩短为2个月,逾期支付的,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解读】新政加大了住宅土地的市场供应,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库存压力,并且提高了土地保证金和首付款的比例,或致中小开发商退出,大开发商合作拿地。另外,对部分地块设定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有利于抑制高价地频出;同时,提高项目预售条件,未来项目预售周期将会被推迟。

  在商品房预售管理中规定(低密度住宅、政策性住房和非居住商品房除外):

  1、3万㎡以上分期开发项目,每期不低于3万㎡(尾盘除外);

  2、3万㎡以下一次性办理,拿证后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

  在价格管理方面:

  1、规定同批次房源一次性全部公示价格,销售价≤备案价;

  2、3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涨幅≤6%,12个月涨幅≤12%;

  3、同批次不得调剂使用,可以区别定价;

  4、下一批次备案价不宜高于上一批次成交价的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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