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房租租赁管理办法内容细则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10-09 20:22:3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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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隔出租的“群租房”大连市为数不少

  那么面对一个多月后就将正式开始实施的房屋租赁新规,大连市的房屋租赁市场受到影响了吗?记者近日在走访大连市房屋租赁市场时发现,分隔出租的群租房在大连市为数不少。而硬性规定对“群租”一刀切,也令不少无力承担高额房租的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感到无奈。

  在甘井子区辛寨子附近一居民小区内,记者了解到小区不少居民已经将房屋对外分隔出租。部分卧室被分隔成2到3个小间,这些小单间的平均面积不足10平方米,有的则勉强只能放下一张双人床。

  而在西岗区一处“胶囊公寓”,整个公建房的空间则分隔成了几十个小房间。最小的房间除了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床头柜外,甚至连转身的空间都没有。公寓经营者告诉记者,在这里租房居住的,大多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的主要优势就是价格便宜,一个月的租金只要400元左右。”经营者表示。

  此外,新规定可能也将对出租床位的“蜗居”有所限制。在辽宁师范大学、大连交通大学等高校附近,记者都发现了出租床位的广告。记者联系上一位出租床位的房东,他表示在学校周边经营床位出租已经六七年时间了。“一个房间内放上4张架子床,单个床位出租要比房间整体出租更划算。”这个房东表示。至于新规定实施后如何继续经营,他表示还没有过多考虑。但去年刚从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的小郭则表示,目前自己也在租床位居住,如果将来这种群租方式被叫停,他的居住成本肯定要增加。

  辽宁社和律师事务所的刘红军律师解读说,目前的群租有多种形式,有的是房东将整套房屋分房间出租给多个租客。“只要不破坏房屋原来的结构,就不在新规定的限制范围内。”

  “二房东”现象大学周边较多

  “二房东”的情况在大连市同样早有出现,因此引起的租赁纠纷也时有发生。新规定中虽然明确了对于二房东的各种限制,但在大连市高校周边,“二房东”的招租信息仍然时有出现。在不少高校周边大量存在的日租房,不少都是由月租房演变而来。有市民靠着月租房与日租房之间的租金收益差,专门整月或者按照季度租房,然后对外日租,这就成了专职的“二房东”。

  此外,还有的“二房东”是为了降低租房的居住成本。市民小韩告诉记者,大学毕业后她就一直租住在西岗区白云山庄附近一套住房内。“这是一套两室一厅的住房,单月租金1700元,我自己承担这笔费用实在困难,于是在和房东商量后,我把其中一间卧室对外出租了,每月能分担一半的租房费用。”小韩说,但新规定出台后,这种减轻负担的方法显然行不通了。

  而对于“二房东”的限制,业内人士认为关键在于租房者自身。“除了出于成本考虑对外转租的‘二房东’外,有些人是为了骗取钱财当起了‘二房东’。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上当受骗,租房者一定要考察出租方的资质,尤其是要细查房证。”刘律师提醒说。

  禁涨房租实施难度较大

  而对于“租赁期内不得上涨房租”这一最替租客考虑的条款,同样被业内人士视为最难实现的条款之一。

  市民李女士去年7月在促进路附近一新建小区租了一套小户型住房,月租金为1500元,在距离合同到期还有半年时间,房主已经通知她要将租金涨到2100元,并告知愿意承担一个月的房屋租金的违约责任。李女士无奈之下只有搬家。“即使房主承担1500元的违约责任,之后半年时间将房屋以每月2100元顺利转租,房主实际并没有承担违约后果。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房主通常会将违约金控制在单月租金以下,即违约成本很低。”刘律师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处于弱势的求租人极少会诉诸法律,而更倾向于通过协商,获得合同约定之外尽可能高的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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