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州房地产调控最新政策,地产调控政策有哪些(二)

发布时间:2016-10-09 21:38:1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兰州房地产调控最新政策,地产调控政策有哪些(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09 21:38:1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加快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步伐,2009—2013年完成45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新建住房1000万平方米,解决近12万户棚户区居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2009年已改造35万平方米,2010年改造50万平方米,2011—2013年每年计划改造122万平方米。

  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最低1000万元

  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市建设局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严格准入门槛,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资金最低提升至1000万元以上。严格实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总量控制,对成立满3年无开发项目的开发企业注销其资质,促进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

  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出租出售

  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将批准预售的项目名称、预售时限、套数、面积、价格,通过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和媒体对外公示,开发企业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示价格,对擅自调高销售价格的,市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向省政府申请进行价格干预。

  市物价局、房产局、地税局等部门要制定全市房屋交易纳税参照价,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不得擅自出售、经营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不得将房屋出售、出租、闲置、出借,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对存在的问题拒不整改的,收回房屋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市房产局要加大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步伐,整合七里河区、红古区、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关区九州开发区房屋登记发证和房地产市场管理的现有资源,建立统—的登记机构、统—的信息平台、统—的房屋登记簿,发放统—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证明,强化登记发证和市场管理工作职能,保证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准确性。

  对稳定房价工作不力者将问责

  要全面落实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建立考核问责制度。各部门要做好规划、管理、监督工作,凡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

  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活动

  兰州市发改委、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地税局、各商业银行等有关部门,要按照支持居民自住性消费、抑制投机性购房、增加有效供给的原则,加大工作力度,迅速行动,立即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顿活动。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