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政策,拆迁补偿费怎么计算(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09 22:06:24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过渡期安置费怎么支付?
住宅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
房子即将被拆迁,可新房还没盖好。小明和家人很惆怅:“我们该住哪呢?房租现在可不便宜啊!”
点评:
征收房屋实行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实行过渡性安置,住宅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非住宅过渡期不超过30个月。临时安置补偿从被征收人交房之月起发放至安置通告时止。
过渡期内被征收人自行临时过渡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未安置,自逾期之月起不满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50%增付临时安置费;超过12个月的,按照规定标准的100%增幅临时安置费。
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房的,过渡期内不支付临时安置费。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按照前款规定支付临时安置费。
征收房屋实行现房安置或者货币补偿的,支付3个月临时安置费。
征收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性质的非住宅,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内,房屋征收部门每月应当对被征收人按房屋合法有效建筑面积,按照货币补偿基准价的5‰定额标准,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征收生产、经营性质的非住宅,实行货币补偿或者一次性安置的,按照标准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时闲置的非住宅,不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遭遇强拆怎么办?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拆迁补偿内容谈不妥,小明在电视上曾经看到过房屋征收部门强拆的新闻,甚至对被征收人停水停电,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如果我们也遇到这样的暴力拆迁,能举报吗?”
点评: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同理,如果被征收人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旧城区改建该安置在哪?
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安置房
小明家属于的是旧城区改建,被征收的房屋位置不错,所以,小明希望能在原地安置,生活很便利,也有很多熟悉了的生活习惯。
点评: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超过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确定征收个人住宅的,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安置房。
公有房屋如何征收?
可实行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
如果小明的房子是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有房屋或者单位自管公有房屋,应该如何征收补偿呢?
点评:
征收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有房屋或者单位自管公有房屋,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被征收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征收房地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未享受过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货币补偿费的30%支付给被征收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房屋承租人及其配偶对已补偿面积部分不再享受房改政策;已按国家房改政策购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其不足规定面积标准的房屋面积,货币补偿费的30%支付给被征收人,70%支付给房屋承租人后不再享受房改政策;已按规定面积标准享受国家房改政策购房的,应当无偿腾退。
征收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费全额支付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以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分配。
企业厂房搬迁,怎么补偿?
搬迁机械设备将得到评估补偿
“按照规定,我们企业的厂房要征收,这个怎么补偿?你能帮我查查吗?”小明的邻居向他求救。
点评:
目前非住宅在实务中搬迁费是根据征收的合法有效房屋面积定额计算,办公用房5元/㎡,营业、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其他非住宅8元/㎡,上述标准本身就不高,一旦遇有生产性企业涉及机械设备搬迁时,补偿所得与实际搬迁开支差距更大。
因此,征收企业厂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用于生产经营的机械设备(不含已废弃机械设备)现值进行评估,经现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评估结果的10%对机械设备搬迁费用予以补偿。
附件: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迁费临时安置费附属物补偿费标准
1、征收住宅房屋搬迁费每次500元,因过渡需二次搬迁的另按此标准补偿。 征收非住宅搬迁费,办公用房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营业、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其他非住宅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2、征收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18个月内的每月临时安置费标准为:
区位 临时安置费标准
环城公园路以内 1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环城公园路以外至一环路以内 1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一环路以外至二环路以内 12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二环路以外 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注:表中区位是指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计算临时安置费的面积应当是补偿房屋面积(含异地产权调换增加的面积,不包括增购面积和因套型不符调整的面积。)
3、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自行过渡的,在30个月内的每月临时安置费标准为:
营业用房临时安置补偿:18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办公、生产加工、仓储、旅馆等除营业用房以外的其他非住宅临时安置补偿:1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4、被征收房屋系房地产管理部门出租的直管公有住宅房屋或单位自管公有住宅房屋,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继续保持的,临时安置补偿费的1/3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2/3支付给房屋承租人;非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偿费的1/2支付给房屋所有权人,1/2支付给房屋承租人。(记者 沈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