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具体规定解读,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二)

发布时间:2016-10-09 23:20:5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年呼和浩特农村土地确权政策具体规定解读,土地确权是什么意思(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09 23:20:53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二、内蒙古土地确权政策解读:

  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区范围推开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玉明指出,土地草原确权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改革事项中与农村牧区关系最大、最重要的一项改革。

  去年底,国家确定我区为全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试点,今年计划在2个盟市、31个旗县整体推进,其他旗县选择部分乡镇推进;草原确权承包在全区全面推开。希望各地各部门充分认识土地草原确权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王玉明强调,要把握好时间进度、任务要求和基本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土地草原确权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要妥善解决非农非牧人员占用耕地、草牧场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农牧民利益。要把土地草原确权与土地整治项目、土地草牧场流转、落实惠农惠牧政策结合起来,发挥改革的综合效应,形成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合力。要充分保障确权工作经费,公平、公正、民主开展确权工作,抓好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动作为,确保如期圆满完成确权任务。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