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幅掉落伤人致残 横幅掉落致骑车人摔伤致残 镇政府被判赔11万(二)

发布时间:2016-10-10 07:46:25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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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案中,横幅的所有人为乐桥镇政府,管理人虽未明确约定,但从春晓印务出具的广告制作明细上可以看出,乐桥镇政府支付给春晓印务的8000元广告制作费项并不包含后期的广告拆除以及管理、维护,因此可推断乐桥镇政府应为横幅的管理人。 法院酌定由刘某自行承担损失的10%,其余90%的责任由乐桥镇政府承担,庐江县法院近日判决,乐桥镇政府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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