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男子砸昏俩少女性侵致其一死一伤,涉嫌罪名多次遭变更(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10 09:47:07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检察机关还查明,2001年,聂李强因盗窃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11年1月因强奸罪被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7个月,2012年6月19日减刑释放。
据了解,聂李强是个体户,他的家人都在经营大卡车,案发后,因为聂李强此前是民间组织救援队队长而被大家关注。
律师向检察院和法院 提出精神病鉴定
10月9日,聂李强的辩护律师李宏良告诉华商报记者,他多次会见过聂李强,聂李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悔意。
聂李强当天是和救援队的同事一起喝酒的,从下午6点一直喝到次日凌晨两三点,晚上等女友时看到俩女孩遂见色起意。李宏良说,聂李强第一次犯强奸罪时,也是酒后作案。他认为聂李强可能属于病理性醉酒,而病理性醉酒属于精神疾病,患者在这个时候自控能力丧失或降低,这属于法律规定免除或减轻处罚的范围。
李宏良说,他此间向检察院和法院都提出给聂李强进行司法鉴定,目前检察院和法院均未给出结果。李宏良表示在开庭时,将向法庭继续提出。
李宏良还认为,以故意杀人罪起诉聂李强不妥。他说聂李强没有杀人动机,他的目的是劫色,导致一死一伤只是强奸罪的后果。他认为以强奸罪起诉更为合适。
受害人的律师张慧清认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聂李强比较合理,因为聂李强的手段都是招招毙命,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特点。
聂李强的另外一位律师贾峰说,他们多次和俩女孩的律师进行赔偿谈判,因为差距太大难以达成一致。
李宏良律师说,聂李强的家属多次表示愿意探望和安慰受害人及其家属,但都被拒绝了,最终聂李强的家属委托双方律师谈赔偿事宜。
对此,受害女孩父亲房某说:“我们从未拒绝过他们,连一个人影都没见到过。”房某还说,俩孩子的医药费已接近20万元,目前自己花费7万元,还欠医院巨额医药费无力偿还。聂李强家属对此事不闻不问,房某表示极为不满。
受害人的律师张慧清说,目前双方律师多方谈判,赔偿问题难以达成一致。因为聂李强的家属提出赔偿的数目仅仅是三四十万元,而这些钱除去医药费就所剩无几了。
受害女孩父亲房某说,到现在小女儿还经常做噩梦,有时会从睡梦中惊醒。为此,他和妻子都辞去工作回到老家,专门照看女儿。
房某的小女儿(受伤的妹妹)说,她此前在曲江一家超市工作,事发一周前才辞职搬来和姐姐住。她说此前姐妹二人都没有去工作,卡上还有1千块钱,就靠这生活。
当晚为何这么晚回家?这位女孩说,她们没有在夜场上班,当晚是去一家网吧上网,看电影、打游戏。因为太晚,所以打车回家。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这对姐妹都是初中没有毕业就辍学打工,而妹妹早在13岁就外出打工了。有学者担忧,农村辍学女孩过早离开学校踏入社会,思想和身体都未发育成熟,没有知识和技能,走到社会边缘的几率很大。2016年有权威媒体公布一组最新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地区整个中学阶段的累计辍学率高达63%,而学习不好、贫困、即使上学后将来也找不到工作成为辍学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