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东省劳动仲裁法律法规解读,仲裁流程及费用标准

发布时间:2016-10-12 14:33:3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广东省劳动仲裁法律法规解读,仲裁流程及费用标准》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12 14:33:39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广东省劳动仲裁法律法规是如何的?仲裁流程是什么?以及费用标准又是怎样的呢?《2016-2017年广东省劳动仲裁法律法规解读,仲裁流程及费用标准》由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发布,欢迎阅读分享,如有变动,以官方发布为准感谢访问大铁棍娱乐网。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内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争议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008年5月1日后发生的争议提出仲裁要求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书面申请。因身体残疾等原因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申请人需在笔录中签名或加盖指模。

  二、依据

  《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16日国务院令第117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1993年10月18日,劳部发〔1993〕276号)。

  三、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一)省属、中央、部队驻穗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与非广州市城区户籍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广州市城区户籍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三)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争议;

  (四)省仲裁委认为应当受理的其它劳动争议。

  四、受理范围

  2016年广东省劳动仲裁指南2016年广东省劳动仲裁指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