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员偷卖古籍 高校图书馆员偷卖古籍获利百万 因贪污罪获刑3年》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14 14:56:2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因晋升无望,某高校图书馆馆员胡某产生监守自盗的念头,后盗窃440种珍贵古籍并成功交易其中的200余种,获利110余万。昨天,胡某因贪污罪在海淀法院受审,法院认定罪名成立,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胡某于2002年调入某高校图书馆工作,2004年6月至案发时任图书馆馆员,负责图书馆古籍的编目和著录等工作。 2014年4月至去年6月间,胡某利用职务之便,分多次窃取图书馆古籍书共计440种,并将部分古籍书在某旧书网站拍卖交易,截至案发共成功交易202种古籍书,交易金额共计1101077.7元,经鉴定,已追回古籍书共计141种,价值人民币439048元。民警在胡某家中起获图书馆丢失古籍书238 种,经鉴定,价值589905元。公诉机关认为,胡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胡某研究生毕业后,于2002年进入某高校图书馆工作,工作十几年始终未获得职称评定,于是她产生了盗窃古籍变卖的念头。法庭上胡某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但提出胡某有自首情节,建议适用缓刑。法庭经评议后当庭宣判,以贪污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扣押案款折抵退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