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未成年保护条例细则及未成年保护法年龄

发布时间:2016-10-15 23:47:2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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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必须得到优先保护!1990年,浙江省在国家尚未建立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时隔20年,新修订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仔细对照了修订前后的两部条例,发现新的《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加了很多内容,比如“未成年人轻罪记录消灭制度”,让因一念之差或一时冲动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不被贴上“犯罪”标签,利于他们的改过自新;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有条件的地市应当设置专门学校,让其接受特殊教育等。

  新修订的“条例”中,特别强调了父母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突出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教育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这块内容,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著名儿童教育家孙云晓做了详细解读。

  杭州江干区教育局副局长徐晖,作为多年来一直在教育第一线的行政官员,处理过很多校园突发事件。徐晖呼吁省级“条例”中应该特别强调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

  家庭作用超过学校和舆论

  孙云晓说,随着社会发展,家庭教育越来越重要,是孩子成长过程中不可缺失的阵地。中国目前是一个转型社会,进入信息化的社会,儿童成长的环境更复杂了,接收的信息更丰富;社会出现了人口大迁移,农民工进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问题,是对家庭教育的重大挑战。

  孙云晓觉得,大变动给国家、家庭都带来了重大任务,国家要解决流动儿童的入学,而父母要承担的责任,是给儿童创设有利于成长的环境。“没有一个时代的父母,像现在这样需要学习!”

  

  “浙江经济发达,需要一个这样的条例。”孙云晓说,不管是国家的法律,还是地方性条例,在对未成年人的具体保护措施上,与国际儿童保护公约是一致的。具体来说,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主要有4个基本权利,即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未成年人要受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能不能保护未成年人,家庭的作用很重要,特别是信息时代,家教作用超过了学校和媒体。”孙云晓说,从各种研究看,国内外任何地方,对孩子影响最深刻长远的,还是家庭教育,浙江新修订的条例中,对父母的责任做了详细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

  12岁前,建立亲子依恋关系

  在新条例的第11条中,明确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有的6种行为,孙云晓认为,这样的规定是看到了目前未成年人存在问题的根源。

  比如,“不得放任、迫使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孙云晓说,未成年人最重要的发展权就是受教育权,“有些父母为了挣钱,对孩子的教育缺少关注,有些父母甚至让孩子不上学去挣钱,这是一种剥夺孩子受教育权的行为。”

  又如,“不得放任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旷课、夜不归宿……等行为”。孙云晓说,有些父母看着孩子抽烟也不管,甚至还让孩子帮忙买烟买酒,不当回事。“而夜不归宿是一个大问题,研究表明,这种行为是孩子出问题的开始,父母需要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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