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辽宁省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18 15:13: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对于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也快的中国来说,土地是寸土寸金,房价也不断上涨,不少人在有余钱时都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于是二套房贷政策也不断改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辽宁省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11月27日,记者采访了沈阳市房地产开发研究会助理研究员黄飞。
再次贷款执行首套房政策
在再次贷款的政策方面,沈阳原规定是: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上浮10%。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按照目前的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实行家庭自住房情况申报制,由贷款人自行申报住房套数。
“这样调整意味着,只要还清了原贷款,购买二套房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一半,并且由个人申报住房情况,减去了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的‘麻烦’,对减轻购房者首付压力、释放改善性需求大有好处。”黄飞说。
楼盘未封顶也能办公积金
公积金政策对开发企业的门槛同样降低。沈阳市原规定是:开发企业在“五证”齐全情况下,且楼盘已封顶才可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现调整为,对信誉好的开发企业,在“五证”齐全情况下,取消楼盘未封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限制。
黄飞说,在当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普遍趋紧的情况下,取消“楼盘封顶”的先决条件,这对企业加快资金回笼、促进资金周转、缓解资金紧张局面是个利好因素。
此外,在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增加了5万元,原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是50万元,调至55万元。贷款人年龄调低5岁,即原来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调整至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黄飞说,此次公积金调整面较大,在缴存时限、贷款限额、贷款年限、首付比例、发放时间及新建楼盘进度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这有利于对住房公积金的充分利用,扩大了公积金可贷款的队伍,使购房者能够充分利用公积金贷款,最大限度地享受缴存公积金带来的好处,从而减轻购房压力。同时可以激发一些低收入群体购房欲望,提高房地产市场的有效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库存严重的地区,要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
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为化解房地产库存,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共有15条政策。
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子女就近入学
(一)市、县(市、区)政府切实开展本地区房地产库存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按月汇总分析四类库存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力争用2~3年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
(二)各地区将下决心管控土地出让,合理控制开发用地供应节奏,减少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库存严重的地区,要暂停供应房地产开发用地。已供应、未开发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可申请转换用途或调整商住比例。
(三)我省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全面推进居住证制度。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将逐步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四)我省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购房与租房并举、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
(五)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积极培育住房租赁经营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持有库存商品房向社会出租。鼓励各类闲置房源进入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供应。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支持从租赁市场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加大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力度,做到应缴尽缴。
(七)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八)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及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房交会。市、县(市、区)政府对各类房交会给予相同的补贴、奖励等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农民进城购房给予补贴。
家庭二套房90平方米以上按2%税率征契税
(九)房地产开发项目位于沈阳、大连市城区和郊区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开发项目位于辽宁省境内除沈阳、大连市外,其他地级市城区和郊区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0%;开发项目位于辽宁省境内其他地区的,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5%。
(十)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对房地产企业经批准建设且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部门的学校用地,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一)对个人购买家庭惟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购房2年以上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十二)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十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允许从事电子商务、创新产业的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将住宅、公寓登记注册为营业场所。
(十四)清理涉及房地产的不合理收费、押金、监管资金等。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要坚决取消,收费过高的要适当降低。
(十五)我省将进一步梳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审批流程,未按期限要求向社会公开或已公开但未在清单中的审批环节和收费项目,有关部门或单位不得实行审批或收费。
贷款要求
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