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老板死后获无罪 湖南一民企老板死后4年获无罪:生前百万贷款已还仍因此获刑(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19 09:01:46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周泽华认为,理由一、三不能成立,银行作为申请执行人,债务已得到清偿,应当及时告知法院。理由二说明银行内部管理存在问题。
周泽华告诉澎湃新闻:“不管此前的贷款归还情况如何,法院在发放债权凭证之前,应该要向债权人核实债务履行情况。”
10月12日,澎湃新闻联系了湘潭县法院一名副院长询问该国家赔偿案进展及100万债权凭证相关疑问,该院一名副院长回复称,目前正在审理当中,不便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