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浙江省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发布时间:2016-10-19 13:20: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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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也快的中国来说,土地是寸土寸金,房价也不断上涨,不少人在有余钱时都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于是二套房贷政策也不断改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浙江省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杭州市公积金政策放宽 100万贷款30年最多可少还8万利息】4月2日傍晚,杭州再出房地产相关新规:浙江省、杭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双双上调,最高限额增至100万元;而两项公积金新政的主要差别,体现在二套房上。今后在杭州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究竟能省多少钱?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4月1日起,六个新政将影响到诸暨人】1、小微企业可按季预缴所得税;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30%;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4、机动车“国五标准”;5、绍兴四家全面停止门诊输液;6、2016年浙江省海洋禁渔通告

  “听说国家降低商品房契税了,我想问下是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是根据合同签订的时间认定吗?”昨天,商报读者王女士来电,咨询房产契税优惠新政相关事宜。

  记者从杭州财税部门了解到,财政部等三部门于上周五发布的房地产契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昨天开始已经在杭州正式执行。并且,符合条件的房子,只要在2月22日以后去办理契税,都可以享受最新的优惠。

  昨天开始申报契税可以节省数万元

  王女士去年在桥西板块的九龙仓·碧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住宅,作为家庭的第二套房子。去年年底,开发商开始交付,不过由于房子需要整改,王女士一直没有收房,也就还没有去办理契税。上周末,看到国家出台了房产契税优惠的新政策,王女士急了,赶忙来打听自己是否可以享受这些优惠。

  此次公布的契税新政与此前政策相比,首套房14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契税没有变化,140平方米及以上住宅的契税由3%降至1.5%。第二套房的调整力度更大。原本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一律按总价3%征收契税,调整后,二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那么,王女士能否享受契税优惠?杭州何时开始实施?昨日,记者拨通了杭州财政局12366热线,获知杭州从昨天开始执行新政。“主城区从2月22日开始执行新政策,只要在2月22日后办理契税的房子,都能够享受优惠。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需要提供查档证明。”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又致电余杭税务局税政科和萧山农税中心,都得到相似回复:新政策从2月22日开始执行,2月22日后申办的、符合条件的房子都能享受优惠。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需要提供查档证明。

  按照杭州的细则,王女士如果最近几天去办理契税,肯定能够享受到优惠。那么,新政能帮她节省多少钱呢?按照原政策,这套总价300万元的房子需要缴纳总价3%的契税,共计9万元。优惠后,只需缴纳总价的2%,总共6万元,比之前整整少了3万元。

  受理时间作为鉴定标准

  成为契税新政大亮点

  如果说契税调整幅度大小是普通购房者关注焦点的话,房地产业内人士则更看重此次新政关于契税优惠鉴定标准的改变。

  “以往大部分的房产政策,都是以签署购房合同的时间作为鉴定标准,如果签合同是在政策出来前,那么可能就无法享受新政策的优惠。不过这次是以受理时间作为标准,只要是在2月22日之后去办理契税,都能够享受优惠。这是很少见的现象。”浙江中原地产资源中心总监王慧表示。

  也就是说,不论什么时候买的房子,如果还没有办理契税,只要符合优惠条件,现在去办的话,都能享受到优惠。“这次税费调整完全可以用果断来形容,政策下得非常快,执行得非常坚决。”王慧表示。

  另外,王慧提醒广大读者,政策刚刚颁布,这两天前去办理业务的人肯定非常多,不妨等两天再去。不过也不要一拖再拖,当前市场政策频出,后面是否会有变化无法预知,需要抓住有利时机。

  主城区契税、营业税申报点

  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大厅

  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

  电话:87241111

  驻杭州市市民之家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新业路311号二楼

  电话:87008271

  驻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产办证大厅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平海路39号平海大厦三楼

  电话:87921091

  驻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江南办事大厅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江南办事大厅

  电话:87702454

  驻杭州市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87396093

  驻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产权登记城北分中心申报点

  地址:杭州市香积寺路195号

  电话:88233667

  贷款要求

  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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