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宁波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燃油补贴发放最新消息》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20 17:13:4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出租车,台湾称作计程车,广东及港澳地区称为的士,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一带则称为德士;是按表收费的交通工具,收费一般较其它交通工具高。出租车英文“TAXI”为“taximeter”之略称,即为“计程表”或 “里程计”。《2016-2017年宁波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燃油补贴发放最新消息》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宁波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
经宁波市政府同意,宁波市物价局、交通局决定自5月5日起调整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项目包括起步价、车公里价格、等候费、空驶费、夜间行车补贴费等。
起步价:由现行3公里8元调整为3.5公里10元,同时取消现行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
车公里价格:由现行每车公里1.80元调整为2元。
等候费:在载客运营时,除了现行乘客要求停车等候外,如遇路堵、红灯和待渡等候的,也可向乘客收取等候费。累计等候5分钟内不收费;超过5分钟部分,可按规定计收等候费,等候费标准为每30秒钟0.20元。但是,车辆抛锚、肇事、摆渡等原因造成的停车等候,不得向乘客收取等候费。如遇车辆抛锚、肇事、摆渡等情况司机应当及时按键停止计费。
空驶费:单程载客在10公里以内,不得向乘客收取空驶费;超过10公里部分,可按规定计收空驶费,空驶费标准由现行车公里价格的30%调整为40%,即由现行每车公里0.54元调整为0.80元。对往返租车的乘客,不得收取空驶费。
夜间行车补贴费:夜间行车补贴时间维持现行23时至次日5时不变,补贴费标准由现行每车公里0.20元调整为0.40元。
从5月5日至7月5日,有关部门需对出租车计价器芯片进行安装调试,其间出现新老两种运价标准并存的情况。针对本次调价,宁波市物价局、交通局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政策和明码标价制度,使用财税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并统一使用计价器计费,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对不使用计价器计费,以及不按规定开具统一票据的,乘客有权拒绝付款,也可以拨打运管服务热线96520进行咨询或投诉。
燃油补贴发放最新消息
早在2013年3月份,富阳市发改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就联合发文宣布“自3月1日起执行新的出租车运价方案,同时将停止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新价格执行至今,可是仍有市民反映,坐车的时候经常被要求“加一块钱”。
困扰:
这“一块钱”怎么还在收
市民李小姐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回富阳工作还不到一年。她告诉笔者,自己好像听说过富阳燃油附加费被取消掉的事情,可是每次面对出租车司机跟她多收一块钱的时候,她却糊涂了,“明明计价器显示是6块钱,可是司机说要7块。”这一块钱该不该付?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不光是李小姐一个人的困扰,很多市民在乘坐出租车的时候也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
根据2013年3月份,市发改局和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发布的“新的出租车运价方案”中规定:从2013年3月1日起,富阳市出租车的起步里程数由原来的3公里调整为2公里,起步费维持在6元不变;超起步里程后6公里内每公里出租费为2.40元,超过6公里以上的部分加收50%的回空补贴费,即每公里租费3.60元,并且注明关于停收燃油附加费的相关内容。既然是明文规定已经取消的收费内容,为什么部分出租车司机还在继续向乘客收取这“一块钱”呢?
笔者调查:
出租车驾驶员的投机心理
笔者通过在三个路段分多次乘坐出租车后发现,针对“一块钱”的燃油附加费,出租车驾驶员的态度基本可以分为三类:一、乘客付款时主动提出“再加一块钱”;二、乘客付款时默认收下多付的“一块钱”;三、乘客付款时主动告知“不需要再加一块钱”。
在2公里范围内,第一种和第二种态度占了绝大多数。尽管计价器显示金额为6元,但还是有不少出租车司机会主动要求笔者“多加一块”。当笔者提出“燃油附加费不是已经取消掉了吗,为什么还要再加一块”的疑问时,某位出租车司机表示自己是新来的,并不清楚,只是别的人都这样收取所以他也这样做。不过在调查中,也有很多的出租车驾驶员在笔者付款时会主动告知笔者:“价格已经调整过了,很早以前就不用再收一块钱的燃油附加费了”。
而当行车里程数超出2公里范围后,大部分出租车驾驶员都没有跟笔者提出“多加一块钱”的要求。但是当笔者支付多他这“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时,他们也没有主动告知笔者“燃油附加费已经取消”的事实。
“一块钱”很少
处罚起来可不少
笔者从市运管所了解到,目前我市已经明文规定,出租车驾驶员一旦被举报有“多收费”的行为,且情况真实,将被处以300-3000元不等的罚款,并扣10分。而驾驶员所属的出租车公司也会对驾驶员进行20元/分的罚款。市运管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像这样跟乘客“多收一块钱”的行为已经属于“多收费”的行为,一旦被举报证实,将立刻予以驾驶员罚款300元,扣10分的处罚。
针对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增收“一元燃油附加费”的问题,笔者也电话咨询了富阳市某出租车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汪先生。汪先生承认,目前我市的出租车驾驶员中的确有那么一部分人存在继续向乘客增收“一块钱”的事情。但是对于这样的行为,汪先生严厉地表示,这是“决不允许的”,一旦被发现他们公司有出租车驾驶员出现这样的行为,他们当即便会做出处罚,屡教不改的甚至会予以开除。
据了解,仅是今年10月份,因为多收“一块钱”燃油附加费的原因,已经有六七辆出租车被进行罚款、扣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