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 扬州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宣判 兄弟各领刑12年11年

发布时间:2016-10-20 17:25:0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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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备受关注的“61人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在邗江区法院继续开庭。当晚6点35分,在历经两天的审理后,该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王亚兄弟等61名被告共作案337起,骗得848.3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王亚、王欧有期徒刑12年、11年,并处罚金500万元、300万元。

  诈骗337起,骗得848万元

  昨天上午,邗江区法院继续开庭审理“61人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当晚6点35分,合议庭经评议后,对此案进行庭审小结,并公开宣判。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该环节持续了1个小时。

江苏扬州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宣判 兄弟分别领刑12年11年

江苏扬州特大网络荐股诈骗案宣判 兄弟分别领刑12年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6月,王亚、王欧注册成立郑州承帝商贸有限公司;今年3月,将该公司更名为河南宾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未取得证券业相关从业资质的情形下,先后招聘张小亮等59名被告人。

  2015 年9月,王亚兄弟将公司业务部分为6个部,分别由张小亮等6人任各部总监。今年1月,其中两个部门被撤销,人员分流至其他4部。上述人员在经过公司内部所谓的“话术”等培训之后,通过QQ群发广告等方式吸引被害人。在聊天过程中,自称炒股老师,通过以其掌握的其他QQ号冒充股民、制作虚假交割单等方式,虚构公司实力,并谎称有消息股等事实,骗取被害人缴纳不同等级的会员费。随后由阿军、老冯(均被另案处理)等人带领的客服人员冒充分析师,推荐股票,并使用 “话术”安抚遭受损失而投诉的被害人。经查,王亚兄弟等61名被告人共作案337起,合计骗得848.3万余元。

  两主犯分别获刑12年、11年

  法院认为,王亚兄弟等61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王亚兄弟系主犯,其余59人系从犯。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参与犯罪的情节、涉案金额,同时鉴于部分人员有自首、坦白情节,法院依法判处王亚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处王欧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判处张小亮等15人有期徒刑8年至3年1个月不等,并处罚金40万元至4万元不等;其余44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6个月不等,均给予 3年至1年不等的缓刑考验期,并处罚金4万元至5000元不等。

  两点追问

  诈骗还是非法经营?

  庭审中,王亚兄弟的辩护人与公诉机关就“该案应认定为诈骗罪还是非法经营罪”形成争议焦点。

  对此,合议庭经评议认为,王亚兄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

  认定数额咋高于之前数额?

  承办人解释称,在前期的61名被告人中,其中一名被告人阿丽因怀孕即将分娩的特殊原因,未能参加庭审,被另案处理,但并未影响本案主犯涉案总金额的认定。此外,公诉机关追加阿丁为本案的第62位被告人,其参与诈骗的金额为16万余元,因此,本案总涉案金额为848万余元。

  对话被告

  “荐股老师”仅初中文化

  记者:你今年多大?什么时候到涉案公司上班的?任什么职务?

  阿丁:32岁。去年经朋友介绍到公司上班的,业务员,主要就是扮演荐股老师,在网上给客户聊天、推荐股票。

  记者:你是什么学历?懂股票吗?推荐给客户的股票从哪里获得?自己炒股吗?

  阿丁:初中。别说股票了,电脑都是我到公司后才学会用的。股票也是到公司后,经过两位股票分析师的培训才懂一点。推荐给客户的股票,也是两位老师给的。但我自己不炒股,因为风险太大,公司也并没有什么内部消息股。

  记者:两位股票分析师什么水准?

  阿丁:我不知道。听说他们考过相关从业资质,但都没考上。

  记者:公司有奖惩制度吗?

  阿丁:有。基本上公司每个月都会有业绩排行表。业绩好的,会有奖金、奖品和鲜花之类的。业绩差的,就会罚款三五千,剃光头,裸奔。

  记者:剃光头和裸奔是只是说说,还是确实施行?

  阿丁:确实施行。我就因为业绩差,排在倒数第一、第二,被剃过光头。我同事有人裸奔过。

  记者:刚到公司感觉怎么样?是什么时候发现不对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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