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山西省交通法规新规定,道路交通法规基础知识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10-21 23:16: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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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吨的,予以警告;超过1吨的,每超1吨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有超限超载多项违法行为的,累计处罚,但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 9月21日起 “双排车”禁上高速公路

  9月21日起,高速公路将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现实生活中,市民在公路上所常见的、往返于汽车生产厂家与4S店间运输全新机动车的大型运输货车多为双排车。

  按照新规,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暂时允许2016年8月18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单排车”是指上下单排装载,以及尾部装载的乘用车至少有一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以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过渡期间,单排装载方式不得斜向装载、横向装载、三层装载,也不允许乘用车双轴装载于车辆运输车车厢后立柱外侧(车辆尾部超长超限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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