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天津残疾人保障金补贴多少钱,保障金计算方法(二)

发布时间:2016-10-21 23:34:26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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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缴纳“保障金”确有困难的单位 , 按《天津市减、免、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 向市或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 经核准后可减、免、缓缴纳“保障金”。

  第十条应当缴纳“保障金”的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时、足额缴纳的 , 市或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有权做出决定 , 限期缴纳 , 并从欠缴之日起 , 按日加收5‰滞纳金。滞纳金并入“保障金”。对限期缴纳决定不服的 ,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逾期不 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的 , 又不履行限期缴纳决定的 , 由 做出决定的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一条地税机关代征的“保障金”,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收缴的“保障金”, 统一使用《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统一缴款书》。

  第十二条“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 , 由市和区、县 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所属的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负责。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 负责审核“保障金”的收支预、决算 , 专项用款计划 , 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保障金”实行“收支两条线”, 纳入财政预算 o 实行分级财政专户管理 , 严格审批 , 专款专用。存款利息计入“保障金”。收支情况接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第十四条各地税机关和残疾人劳动月服良务机构收缴的“保障金”,要按规定及时全额缴入市级国库。

  在每年的征缴期结束后,由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根据各区、县收缴的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和市属单位“保障金”总额的 60%, 收缴的区、县属单位和乡、镇及其以下各类单位“保障金”总额的 90%, 向市级财政申请并返回各区、县财政专户管理。

  第十五条代征“保障金”应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征缴期结束后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根据统计汇总的征缴“保障金”情况 , 提出专项工作经费申请 , 经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市级财政审批 后 , 拨付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转交地税机关。

  代征中央、外省市驻津单位和市属单位“保障金”的工作经费由市级财政专户承担;代征区、县属单位和乡、 镇及其以下各类单位“保障金”的工作经费由区、县财政专户承担。

  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开展年度审核和“保障金”收缴工作应安排的工作经费 , 分别由市和区、县人 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核定 , 报同级财政审批 , 由同级财政专户支付 o

  第十六条市和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机构 , 根据残疾人就业工作需要 , 按同级财政规定的标准周期预算制度编制“保障金”年度正常和专项经费预算草案 , 经同级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 , 报同级财政 核拨。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保障金”年度预算经同 级财政部门确定后 , 抄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备案。“保障金”严格按预算执行 , 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七条“保障金”使用 , 严格按照《天津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范围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 原保障金管理办法及各区、县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知识多一点:

  天津市困难残疾人家庭可领取暖补贴

  今年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确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每年每户给予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昨日从市残联获悉,这项惠残政策的具体实施细则已经出台,从今年起,本市每年对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给予一次性冬季取暖补贴400元/户,惠及4万余户残疾人家庭。

  补贴对象

  据了解,具有本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申请冬季取暖补贴: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

  申请材料

  按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低保、低收入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低收入救助证》原件;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

  按照一户多残家庭申请,需提供《户口簿》原件;户籍内两名及以上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原件;户主或残疾人本人办理领取补贴银行存折(卡)所需《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他证明材料。

  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持规定申请材料,到街道(乡、镇)残联填写《困难残疾人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取暖补贴申请审批表》,申请当年冬季取暖补贴。冬季取暖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每年11月1日—11月30日,区县残联将通过指定金融机构转存到补贴对象的账户中,由补贴对象到指定金融机构自行领取。

  市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困难残疾人家庭在享受每户400元冬季取暖补贴的同时,还可以申领民政部门为困难群体发放的取暖补贴。也就是说,从今年起,困难残疾人家庭每年可以领到两份冬季取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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