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长沙残疾人保障金补贴多少钱,保障金计算方法(二)

发布时间:2016-10-22 22:30: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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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申办程序

  (一)申请程序。“两项补贴”申请遵循自愿原则,由残疾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受理窗口提交《长沙县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三、四级残疾人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提供)、残疾人本人星沙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一式二份)。

  (二)审核程序。

  1、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 实。初审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于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县残联审核(二份),同时报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原件及电子档;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一次性提出意见并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

  进行第一榜公示: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在上报名单时须在本行政机关和对应村(社区)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表格见附件5)

  2、县残联收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残疾人证和残疾等级真实性及相关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将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民政局审定,同时报送《汇总表》原件及电子档;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并通知申请人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退回申请材料。

  3、县民政局在收到县残联的审批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审定符合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一份返回县残联存档,一份由县残联返回所在镇(街道)存档;审定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意见并由残联通知申请人所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退回申请材料。经民政局、残联认定不符合条件的由残联将申请材料统一退回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退回申请材料。进行第二榜公示:县民政局将审定后的名单在所属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表格见附件5)

  (三)发放程序。县民政局将县残联每季度填报的《汇总表》,及时向财政部 门提交纸质文档,并及时通过民政局零余额账户将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四)异动程序。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公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从认定次月起停发放相关补贴:

  1.户籍迁出长沙县的;

  2.死亡的;

  3.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4.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

  5.其它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按照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原则,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该对上述情形进行复核,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按申报程序上报《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情况汇总表》(附件3)。县民政局、残联对上述对象进行清理,并从取消资格后的下一个月起停止发放补贴,并完成异动情况的数据录入工作。

  (五)监督程序。

  1.县民政局每季度向社会公示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名单,发放金额等内容。

  2. 县民政局、残联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残疾人及其他群众的投诉建议。

  3.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县民政局会同财政局、残联不定期进行督查。

  六、档案建设

  (一)县残联和镇(街道)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设立专柜保存管理。

  (二)县民政局、残联协同建立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县、镇(街道)二级民政部门、残联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县民政部门负责督导镇(街道)平台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

  (三)县民政局会同残联做好两项补贴工作网络信息平台的监管、实时监测、对比、归纳分析和动态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县民政局于每年5月底前将相关信息上报市民政部门,并抄送同级残联。待全国信息网络平台建成后,各部门按要求做好互联互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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