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江西人才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10-22 23:33:5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江西人才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解读(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22 23:33:5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生活待遇

  第一类人才每月1万元生活津贴,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其他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由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协商确定。

  职称评定

  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资历、“台阶”等限制,按留学回国人员或有突出贡献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办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后可申请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科研服务

  高层次人才在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科技部门应优先立项、优先推荐,并搞好相关服务。

  税收优惠

  多方面免征个人所得税;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因科研、教学需从境外进口少量科研教学用品等,海关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居留服务

  持外国护照入境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签证或长期居留证件,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可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手续。

  户籍办理

  高层次人才可在服务地(居住地)申请落户或办理居住证,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迁或申请办理居住证,拟落户地(居住地)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应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办理或接续各项社会保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先办理相关手续。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建立补充社会保险及购买商业补充保险。

  配偶安置

  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由用人单位妥善解决,可比照驻赣部队随军家属安置办法操作。

  子女入学

  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办理转(入)学手续,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费用。非江西省户籍子女,在江西省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期间,享受江西省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