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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台湾称作计程车,广东及港澳地区称为的士,新加坡及马来西亚一带则称为德士;是按表收费的交通工具,收费一般较其它交通工具高。《2016-2017年乌鲁木齐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燃油补贴发放最新消息》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 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乌鲁木齐出租车燃油补贴政策
1.出租车燃油补贴:以2009年为基准,国家财政补贴2310.8万元,市政府按1∶1的财力配套,共补贴4621.6万元。 2.出租车营业税:乌市出租车营业税原按每月7000元的收入基数征收,每月征收419元;现按每月5000元的收入基数征收,每月征收295元,每车每月可免收124元,每年可免收营业税1182.96万元。 3.出租车外环路、河滩路通行费:每辆出租车每年1220元。全市7950辆出租车,每年共969.9万元,乌市将采取先征后返措施惠及从业者。 4.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每年收取的有偿使用费6500万元,乌市将采取措施惠及出租行业及从业者。 5.气瓶检测费:每只气瓶检测费156元,现减收100元,按每只56元缴费。7950辆出租车,按每辆车1只气瓶计算,共计7950只,共减收气瓶检测费79.5万元。 6.社会保险补贴:对于1.7万名出租车从业者,凡符合条件的,一律参照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标准进行补助,并由劳务派遣公司管理。 7.按国家政策要求,新疆油田公司、吐哈油田公司对乌市燃气企业——新疆燃气集团、新捷燃气公司、鑫泰燃气公司供应的天然气进行了提价,乌市出租车燃气价格暂不调整即2011年12月31日前不执行3.4元/立方米价格,仍按现行2.08元/立方米供应,产生差价费用约1.6亿元。 8.出租车正常更新车辆,乌市要求出租车公司不许加价,一律按汽车统一销售价进行购置,以减轻从业者的负担。 以上8项措施共涉及补助资金3.7315亿元。这些政策的具体落实,目的就是通过各种方式使广大从业人员得到实惠。
燃油补贴发放最新消息
10月19日,乌市客运统管办提醒此次油补的领取对象:领取油补前,勿忘本月23日至26日来统管办业务大厅办理确认登记。此次领取油补的登记对象主要为,2010年或2011年在统管办办理合法过户手续、过户协议中对燃油补贴归属有明确界定的出租车经营使用权个人。
前来办理确认登记手续时,原经营权使用人必须与现经营权使用人本人一同前来办理,双方应携带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经营权使用证原件等证件。单方前来办理的,不予办理确认登记手续。
同时,由于现经营经使用人不配合办理登记手续的,原经营权使用人可在公示期内,凭协议到车队提出暂缓发放油价补贴资金申请。
此外,燃油补贴有归属协议的,按协议发放,无归属协议的,将按现经营使用权人发放。
在协议中双方按规定比例分配补贴款的,不予登记,发放至现经营使用权人。原经营使用权人凭协议向现经营使用权人领取应得的补贴款。双方出现纠纷的,凭协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统管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说,2010年至2011年中过户超过1次,并且前几任经营使用权人在过户时,相互都签订了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前几任的经营权使用人必须与现经营权使用人一并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本月27日至30日,统管办将对确认后的油价补贴领取对象进行公示,对油价补贴领取对象有异议的,可在10月31日前,携带协议到车辆所属企业提出暂缓发放的申请。申请方必须是暂缓发放车辆2010年至2011年的经营权使用人。
此次油补领取对象确认登记完毕后,统管办将根据确认后的人数核定具体油补金额,希望现有的经营权使用人能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确有油价补贴归属协议的,及时通知原经营使用权人来办理确认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