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南宁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24 09:18: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对于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也快的中国来说,土地是寸土寸金,房价也不断上涨,不少人在有余钱时都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于是二套房贷政策也不断改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南宁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不少购房者往往卡在首付款上
南宁市民周先生刚刚工作3年,积蓄有限,但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买房成了他最大愿望。周先生看中了南宁快速环道边一套约100平方米的房子,总价100余万元,按之前的政策,首付最少要25万元,加上各种税费,要拿出将近30万元,他觉得压力太大,就一直没有下手。在得知首付比例再次降低的消息后,周先生特别开心,“可少付5万元首付,轻松不少”。
除了新就业的年轻白领,一些外来务工人员买房,往往也卡在首付款上,在走访中,不少购房者说,“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在南宁某楼盘推出“2万元首付,3年免息”的优惠后,记者在现场看到,购房者蜂拥而至,再现了抢房盛况。
“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差别化信贷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2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公布个人住房贷款调整的通知,要求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最低首付25%的基础上可再下浮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房贷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业内人士表示,南宁市已从2015年10月1日起取消限购政策,现在落实降低首付的节奏估计不会慢,新政将惠及一些刚需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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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南宁下调首付比例可能性很大
此前,央行、银监会2015年两次下调了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这次对于首套房首付下浮5个百分点的表述中,使用了“可”字,有些市民担心,南宁首套房贷可降可不降。
对此,业内人士预计,南宁实施下调首付比例5个百分点的可能性非常大。为何有此判断?该人士分析称,一是这是国家金融调控的一个主动性动作,要通过楼市来刺激消费,南宁市没理由不放宽房贷政策;二是国家非常支持居民购买自用住房的意愿,但是公积金能够惠及的人群毕竟有限,因此放宽商业贷款是必经之路。
南宁住房部门表示,南宁市对新政策非常支持,但何时能够落实,行政部门无法干预,要看银行的具体安排。记者从多家银行打听到,他们也刚刚收到消息,具体落实时间还要等总行指令,“估计不会太久”。
贷款利率
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最新基准利率(单位:年利率%)
一、各项商业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6.00
一至三年(含)6.15
三至五年(含)6.40
五年以上6.55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4.00
五年以上 4.50
根据二套房贷款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
贷款要求
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