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昆明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发布时间:2016-10-24 09:22: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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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也快的中国来说,土地是寸土寸金,房价也不断上涨,不少人在有余钱时都会选择买第二套房子,于是二套房贷政策也不断改进,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昆明购买二套房贷款新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二套房贷款新政策

  除了明确落实公贷新政策外,昆明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还针对本地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额度、公积金付房租等事项进行了重审,具体内容分别为:

  1、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且开户满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夫妻双方均按比例正常连续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且开户满6个月(含)以上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70万元;仅夫妻一方按规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35万元。

  3、借款人和借款相关人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中注明住房贷款累计超过二笔(含二笔)的,不予审批;有未结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审批。

  4、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昆明市行政辖区内租房居住且在租房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二套房首付比例及税费

  昆明4月27日起开始公积金贷款首付新政策

  4月24日,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了题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此前“330新政”降低二套房首付、降低公贷首付等政策内容正式在云南本地落地。25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立刻跟进政策,发布公告称从4月27日起,昆明将落实执行公贷新政。

  对于昆明的公贷新政策,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详细的说明:

  1、购买首套房: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执行基准利率(4.0%)。

  2、购买144平米以下二套房,首套贷款已结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予以办理。

  3、购买144平米以上二套房,首套贷款已结清:购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4.4%)执行。

  4、购买二套房,首套贷款未结清: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的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贷款要求

  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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