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洛阳光伏扶贫补贴政策试点实施方案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6-10-23 22:58:49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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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6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有关要求

  (一)普通光伏电站实行指导规模管理。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国能新能[2016]166号),下达我省光伏电站年度指导规模50万千瓦。鉴于当前各地投产和在建项目较多,为有效保障企业投资积极性,结合省情,对2016年国家下达指导规模,仍按照“依法依规建设、第三方独立审查、村级扶贫优先、全额并网时序、公平公正公开”的机制和原则,实施分类处置,为管理政策调整和过渡做好准备:

  1、各地上报的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中涉及的村级小电站项目(单个规模不超过500千瓦),且已报备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建设,项目投产后即纳入我省当年度指导规模。

  2、6月30日前已并网且通过第三方评审和公示的14个项目,规模29.3万千瓦,按并网时序直接纳入2016年度指导规模。

  3、国家下达我省2016年剩余的20.7万千瓦规模容量,按照项目全额并网(指备案规模全部完成并网,下同)时序,经公示后予以列入。具体要求,项目全额并网后,项目业主需经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发展改革委向我委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我委依次组织对项目逐一进行容量核实,核实后即对该项目列入规模指标情况及2016年剩余规模指标情况进行公示,直至2016年规模用完为止。对规模指标超出后仍未纳入的项目,一并准备参与竞争性方式配置规模。

  (1)列入豫发改能源[2015]1384号、豫发改能源[2015] 1631号两个文件、6月30日前未并网的项目,以及经过2016年6月7日第三方审核、6月30日前未并网的项目,提出容量核定申请时,需附送省辖市或直管县发改委申报文件、容量确认函、连续运行10天项目负荷曲线、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施工、安装、监理、验收等)。凡此类项目中,仍未纳入年度指导规模的项目,原有计划自动失效,按照同等条件做好参与竞争性方式配置规模准备。

  洛阳市将实施不限规模的光伏发电类型政策:

  1、利用固定建筑物屋顶(不含农业大棚)、墙面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不受规模限制,项目投产后即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范围。

  2、鼓励开展创新试点,各地可结合条件开展光伏发电市场交易等改革创新试点,由省统筹制定方案,经国家批复后,对试点地区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单列。

  3、光伏发电扶贫。鼓励各地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编制光伏发电扶贫实施方案。对实施方案包含的集中并网光伏电站,所需规模指标经国家批复后予以单独下达,国家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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