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天津退伍军人安置及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28 13:48:2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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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天津退伍军人安置

  一、统一思想行动,深刻认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实现科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强大国防、促进军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更好地维护退役士兵权益的现实需要。要本着体现优待、保障权益,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稳妥、兼顾平衡的工作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体系,促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趋势,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要求。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精神上来,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克服困难,创造有利条件,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做好新老政策衔接,建立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安置制度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全市应建立以扶持自主就业为主,政府安排工作、国家供养、退休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城乡一体化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积极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2011年11月1日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的人员退出现役时,可以继续选择老政策也可以选择新政策;2011年11月1日后入伍的,全部按照新政策执行。政府只负责对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符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规定的安置条件并选择工作安置的退役士兵及以下四类人员安置工作:(一)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或士官;(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或士官;(四)属烈士子女的义务兵或士官退出现役并选择工作安置的,由接收地区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上述四类人员在艰苦地区或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后优先安排工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优待等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

  三、抓好配套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安置政策

  (一)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

  1.本市入伍的。本市户籍入伍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原则上由入伍时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接收安置。

  2.易地入伍的。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可以易地安置: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市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批准易地安置。

  3.其他情况。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由市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因战致残5至8级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是烈士子女的;父母双亡的。凡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接收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出现役的直招士官参照军队同级其他退役士官的办法接收安置。

  4.落户手续的办理。本市户籍的退役士兵凭接收区县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开具的入户介绍信,到当地公安机关以原户口性质恢复户口。对符合安置政策可以农转非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介绍信、接收安置审批表、户口薄等有关材料,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农转非手续。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持市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具的户口介绍信、接收安置审批表、结婚证、配偶户口薄等有关材料,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落户。

  5.报到时限。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30天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接收地区县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报到;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接收地区县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报到。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二)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1.自主就业的对象。2011年11月1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入伍,退出现役时士兵选择自主就业的;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和烈士子女除外)。以上人员退出现役后,一律由接收地区县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2.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标准。自主就业的城乡退伍义务兵退出现役时,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照我市城镇退役义务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役士兵在役期间被选取为士官的,从下达士官选取命令当年起,其服役年限每增加一年,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增发相应比例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女性退役士兵补助标准比照高一年限男性退役士兵补助标准发放。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所在部队发给的一次性退役金专用卡、收地退役士兵安置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或退役后重新落户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到接收地的发卡银行网点办理退役金支取。退役士兵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3.扶持自主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三)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43号)要求,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城乡一体免费教育培训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比例负担,列入市和区县两级财政预算。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出现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依据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精神和资助程序,按退役士兵缴纳学费的数额给予全额资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每年6000元),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

  补贴政策解读

  退伍军人保险包括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两大块,从最根本的地方解决退伍军人的基本保障问题。军人在退伍之后,国家为保障其基本权益,颁布实施了一系列退伍军人保险政策。对于退伍军人来说,该保险为其解决了一部分的后顾之忧,具有重要意义。

  军人在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了无数汗水与激情,服役完毕退伍之后,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的退伍军人基本权益的保障政策。在养老保险办理中,退伍军人即可享受“视同缴费年限”的优惠政策。

  事实上,根据国务院第259号令《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退伍军人跟普通市民一样自己交钱办理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到60岁之后开始享受养老金。但达到退伍军人的服役年限(军龄)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即参军的10虽然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但视同他已经缴纳,就是说在他缴纳保险费年限的基础上多算10年。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并且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保险金。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以供因年老或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作为生活来源由失去劳动收入者定期领取。根据国家既定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数量的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含制度实施时60周岁以上的人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复员退伍军人享受四部分养老金,而且其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

  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当地的统一标准发给。

  在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账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当地平均缴费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账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账户储存额。复员退伍军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在缴费年限养老金方面,相关部门指出,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

  此外,复员退伍军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养老金待遇的同时,还享有优待养老金。每人每月再加发40元优待养老金。

  退伍军人养老金:

  一、基础养老金。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四、优待养老金。

  养老金是对退伍军人晚年生活的经济保障,具有国家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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