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南京退伍军人安置及补贴政策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28 13:59:5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南京是怎样安置退伍军人的?对退伍军人的补贴又有什么政策?《2016-2017年南京退伍军人安置及补贴政策解读》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南京退伍军人安置
一、复员退伍安置工作原则、承办部门
1.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是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基本原则。即:士兵退役后仍回原入伍征集地,由当地人民政府安置其参加农业生产、分配工作或复学、复工、复职,或给予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2.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办理?
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复员退伍军人安置机构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或“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该机构设在民政部门,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地方县以上(含县)各级人民政府,要设立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区、乡、镇人民政府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这项工作。
二、退伍义务兵安置
1.退伍义务兵指的是哪些人员?
答:退伍义务兵是指退出现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
1.今年接收退役士兵对象有哪些?
答:(1)义务兵,服现役满2年未被选取为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于伤病残等原因滞留部队服现役超过2年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未满2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需要提前退出现役的。
(2)士官,服现役满8年、16年未被选取为高一级士官退出现役的;服现役满5年、12年因编制限制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官退出现役的;年满55周岁或者服役满30年以上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因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退出现役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现役的;以及因现实表现、工作能力、身体状况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经批准退出现役的;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士官符合有关规定退出现役的。
2.退役士兵安置地是如何规定的?
答:士兵退役后由原征集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入伍时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3.国家采取哪些方式安置退役士兵?
答: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否可以不回安置地报到?
答:不可以。《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13条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8.哪些退役士兵不享受退役士兵安置政策?
答:(1)对办理假材料谋取安置资格、非户口所在地入伍不具备相关接收安置规定。(2)没有列入征兵计划的特招文艺兵和运动员等。(3)其它非正常退役的士兵。
9.哪些退役士兵政府不再安排工作?
答:不符合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义务兵和服役不满12年的士官。
10. 哪些退役士兵退役后还可以办理自主就业?
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可以办理自主就业。
11.什么是安排工作?
答:各级安置部门按政府下达的退役士兵岗位安置计划,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就业的过程称为安排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凡驻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分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对选择岗位安置的退役士兵,政府只负责第一次就业,退役士兵从接到报到通知起,无正当理由3 个月不到单位报到的,依照规定取消其安置资格,不予重新安置。
12.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可采取政府指令性安排、双向选择、积分选岗、考试竞岗等多种方式,帮助和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13.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如何申请办理自主就业?
答: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后本人自愿,可以再办理自主就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安置部门审批、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办理自主就业的相关手续,领取政府给予的补助金。
1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明》,享受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从事个体经济、税收、贷款、等方面优惠待遇。
1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倍的标准发放,其在部队已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从中扣除。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官,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以当地退役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为基础,士官服役期间,每增加1年,增发不低于10%。《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四类对象,回到地方后选择自主就业的,当地政府增发一次性创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年度接收安置文件确定。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下列人员:
(1)服现役期满2年退出现役的义务兵;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经部队师以上机关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一是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部队发给《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证》的;二是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三是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四是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2.退伍义务兵回到地方后应履行什么手续?
答:退伍义务兵回到原征集地后,必须在三十天内,持本人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然后立即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听从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的安排,凭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家居农村的退伍义务兵如何安置?
答:入伍前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对有一定专长的,应当通过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向有关部门推荐录用;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二、三等革命伤残军人的,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废抚恤金,保障他们的生活。
4.家居城镇的退伍义务兵如何安置?
答: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入伍前未正式参加工作的,由原入伍征集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5.原是正式职工的退伍义务兵如何安置?
答: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工复职。原工作单位已撤销或合并的,由上一级机关或合并后的单位负责安置。
6.义务兵入伍前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可否要求继续学习?
答:退伍义务兵入伍前是在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时如符合学习条件(年龄可适当放宽),可以要求继续学习,原所在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其复学。如原学校已撤销、合并或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由本人或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7.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退伍义务兵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义务兵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部队不予办理退伍手续,由师(旅)以上机关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入伍征集地,由当地公安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其办理落户手续。
8.家居农村的退伍义务兵荣立三等功、集体功的是否安排工作?
答:根据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还不具备给荣立三等功及集体功的农村退伍义务兵安排工作的条件,因此,目前的安置政策规定对荣立三等功、集体功的农村退伍义务兵退役后仍回原征集地参加农业生产,不予安排工作。
9.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接到分配通知书后,不去报到上班的如何处理?
答: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分配的工作单位报到上班,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逾期已达半年的,业条件的,劳动部门应介绍就业。 当地人民政府不再负责为其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10.对退学的军校学员如何处理和安置?
答:经批准退学的军队院校学员,退学后凭院校退学证明,按照退伍义务兵安置办法,由入学(伍)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入学(伍)前家居农村的,当地人民政府要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入学(伍)前家居城镇,符合安置条件的,随当年城镇退伍义务兵一起安置。被勒令退学的军事院校学员,除被开除学籍者外,其他被勒令退学的学员按照士兵退伍办法办理退伍手续,由其入学(伍)前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接收。入学前家居农村的回乡参加农业生产,入学前家居城镇的按待业青年对待。
11.农村退伍义务兵在部队自学取得大、中专文凭,政府是否负责为其安排工作?
答:入伍前家居农村的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自学取得大、中专文凭,政府不负责为其安排工作,但可以向招工单位或用人单位推荐,能否录用,则由用人单位决定。
补贴政策解读
江苏省制定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人社局和人武部对每名退役士兵的军龄、职务、岗位、学历、奖惩、政治面貌等七个方面进行打分,并进行复核和公示。退役士兵对公示的打分排名无异议即签字确认,有异议的送积分选岗小组进行终审。同时,他们对“安置政策、安置对象、安置计划、安置方案、考核成绩、名次排序、选岗过程、安置结果”等八个方面全部进行公开,确保公平公正。江苏省还规定,各地提供110%的备选岗位让选岗者选择,使排名最后一位的退役士兵也有选岗的机会。退役士兵在选岗过程中如果感到备选岗位不适合自己,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江苏省民政厅安置处处长夏春青表示,江苏省推行退役士兵安置新模式,使在部队服役时间越长、所做贡献越大、德才表现越好、工作环境越艰苦者,在退役安置时越占优势,既有效提高了退役士兵的安置满意度,又极大激发了现役士兵献身强军实践、在军营建功立业的热情。
一、招生概况
层次院校专业学制录取政策上课时间资助政策专科江苏省青年管理
干部学院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信息管理、保险实务、会计、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农业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机电一体化技术等两年
(全日制)免试入学周末、假日9000元/年(学费、书本费等4100元/年,剩余费用为生活费一次性补贴给退伍军人)专升本科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工商管理、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两年半
(业余)免试入学周末、假日5400元/年(学费、书本费等3000-3220元/年,剩余费用为生活费一次性补贴给退伍军人)二、退役军人享受录取和资助政策
根据《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凡2012年后退伍的士兵,享有免试入学政策。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学习;具有普通高职、成人教育或自学考试专科学历的,免试进入成人高校本科学习;参加全国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政府给予每人每年9000元补助,参加业余或函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政府给予每人每年5400元补助,最多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