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遭诈骗 北京一公司遭诈骗转账给非实名制账户 银行担责50%(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0-28 15:45:0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网上银行具有高技术性、无纸化等特点,银行应提供完善的资金安全保障系统。对方账户名称含有空格字符,明显不符合对公账户名称,而机电公司在并未开通对私转账业务的情况下却成功汇款,说明银行系统确实存在漏洞并被嫌疑人利用,银行没有保障交易安全,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市三中院驳回银行一方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