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沈阳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补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10-28 23:11: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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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房,即危险房屋。 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危房改造是否有补助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沈阳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及补助政策解读》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解困为宗旨,以加快解决我市农村贫困群众住房安全问题和逐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统筹全市城乡居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帮扶力度,切实做好2012年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各项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群众自愿。试点县(区、市)政府要从组织领导、资金政策、资源整合上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不搞行政性强迫命令。

  2.科学规划、循序渐进。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编制农村危房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优先安排特殊困难农户和危重房屋改造工作,统筹安排、分期推进、稳步实施。

  3.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试点的选择要侧重有条件、改造需求最迫切地区,帮助贫困危房户改造建设符合当地实际和群众承受能力的最基本的安全适用、经济节能住房,不加重群众负担,不搞形象工程。

  4.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与农村救灾救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村庄环境治理的工作相结合,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形成合力推进建设。

  5.规范建设、强化监督。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规范建设管理程序,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把农村危房改造建设成为阳光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

  二、试点范围、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试点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是全市涉农县(市、区),对象是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局部危房(C级)和整栋危房(D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

  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

  (二)补助标准

  省政府对C级危房改造,按每户0.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对D级危房改造,按每户1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在此基础上对节能示范户补助标准提高0.25万元。市政府对D级危房改造,按每户1万元给予补助。各相关县(区、市)政府要根据危房翻建、修缮的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能力等情况,确定本级财政补助标准。

  三、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目标任务

  省下达给我市的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任务是3622户,其中:C级危房1767户、D级危房1855户(含建筑节能示范866户)。

  具体分配到相关县(市、区)的工作任务是:

  1.新民市1237户,其中:C级危房619户、D级危房618户(含建筑节能示范618户)。

  2.辽中县930户,其中:C级危房264户、D级危房666户(含建筑节能示范133户)。

  3.康平县535户,其中:C级危房243户、D级危房292户(含建筑节能示范73户)。

  4.法库县572户,其中:C级危房371户、D级危房201户(含建筑节能示范30户)。

  5.东陵区51户,其中:C级危房39户、D级危房12户(含建筑节能示范12户)。

  6.苏家屯区119户,其中:C级危房87户、D级危房32户。

  7.于洪区119户,其中:C级危房108户、D级危房11户。

  8.沈北新区43户,其中:C级危房25户、D级危房18户。

  9.棋盘山开发区16户,其中:C级危房11户、D级危房5户。

  (二)时间安排

  1. 10月20日前,相关县(市、区)将所承担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街道)、村、户。

  2. 10月20日至10月25日,完成履行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的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核准程序,县(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定合同或协议工作。

  3. 10月26日,启动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

  年底前力争完成省里下达给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方式和建设标准

  (一)改造方式

  经鉴定属局部危房(C级)的应尽量修缮加固;经鉴定属整栋危房(D级)的应拆除重建,以原址翻建为主。危房改造以农

  户自建为主,乡镇政府协调指导农户筹集建材、村民互助建设和委托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开展住房建设。农户自建确有困难的且有统建意愿的,县(市、区)政府可以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可在尊重本人意愿前提下,积极探索建设村级集中居住点的危房改造方式。

  (二)建设标准

  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工程造价。拆除重建住房的农户,家庭成员为2人以下(含2人)的,建房不少于2间,建筑面积40平方米左右;家庭成员为3人以上(含3人)的,建房不少于3间,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房屋样式可参考市里提供的农村危房改造设计图集,满足基本的安全和使用功能,符合农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建筑风格。防止超标准建房问题。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系。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建设部门牵头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鉴定农村危房危险等级,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推广建筑节能材料和技术,编制危房改造规划,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实施计划,组织指导相关县(市、区)开展调查统计、工程建设和检查验收。财政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筹措落实、统筹分配和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农户身份认定和统计。发改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争取对口国家补助资金。

  县(市、区)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审批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监督工程进度和质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乡镇政府负责农村危房和贫困农户的统计调查、受理申请、项目实施、档案管理、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县(市、区)政府比照市成立相应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协调、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0月15日前将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文件上报市保障办和市建委。

  2.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2012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细化落实措施,于10月20日前将实施办法上报市保障办和市建委。

  3.严格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的审核。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街道)审核、县(市、区)级审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

  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4.落实改造资金。除省补助资金外,确保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帮助农民通过小额贷款、社会捐助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严格使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5.确保质量安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县(市、区)建设部门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技术监督。完善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建房现场施工指导。

  6.完善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管理。建设部门制定农村危房纸质档案示范文本,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公示、协议和改造前、中、后住房照片等资料,以及资金投入情况。全部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都要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后,根据实际及时做好产权登记。

  7.建筑节能示范。农房建筑节能示范是危房改造试点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执行《严寒和寒冷地区农村住房节能技术导则(试行)》,采用墙体保温、节能门窗、采暖、节能灯具、灶台、屋面保温、太阳能利用等节能材料和技术,加强专家组对口指导。建筑节能示范户录入信息系统的“改造中照片”必须反映主要建筑节能措施施工现场,实行逐户验收。

  8.监督检查验收。县(市、区)建设部门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将农村危房改造计划落实、资金筹措、监督管理情况上报市保障办和市建委,11月下旬完成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检查验收,于11月30日将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市保障办和市建委。

  补助政策解读

  昨日沈阳市有关部门透露,2015年沈阳市计划改造危房281栋,涉及居民1299户。其中,和平区改造28栋,涉及居民291户;沈河区改造15栋,涉及居民44户;铁西区改造14栋,涉及居民326户;大东区改造44栋,涉及居民246户;东陵区(浑南新区)改造50栋,涉及居民50户;于洪区改造5栋,涉及居民15户;沈北新区改造80栋,涉及居民80户;苏家屯区改造1栋,涉及居民7户;新民市改造28栋,涉及居民181户;辽中县改造12栋,涉及居民55户;法库县改造4栋,涉及居民4户

  所有危房由所在区、县(市)政府落实改造计划,组织房屋征收,于2015年汛期之前,全部完成危房改造工作。危房改造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由各地区实施改造。改造资金由各地区负责筹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危房改造也并不意味着所有危房都将进行动迁。一位房产部门的负责人透露,在危房改造前,各区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危房进行摸底排查,对有商业价值的地块,可能进行动迁,对不具备商业价值的地块,将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维修改造

  如果您所居住的房屋也有安全隐患,可以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009,本报将把情况反映给沈阳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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