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惠州低保新政策标准,惠州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发布时间:2016-11-02 10:05: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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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惠州低保新政策标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 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高我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公布2015年我市城乡低保等标准,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执行标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城乡一体化,按550元/人· 月确定。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400元/人·月,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不低于277元/人·月。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1000元/人·月;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低于900元/人·月。

  城镇 三无 人员供养标准。城镇 三无 人员供养标准为1400元/人·月。

  孤儿生活保障标准。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为1290元/人·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5元/人·月,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残疾人保障标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 120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年。

  上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另有说明的除外。

  二、工作要求

  严格执行新标准。各县、区要确保从5月1日起按新标准发放保障资金。今年1~4月未按新标准发放的,要确保在5月10日前一次性补发到位。

  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确保底线民生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底线民生保障工作监督检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底线民生保障工作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惠州市民政局

  2015年4月20日

  2017年我国就能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直接办理个人的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了。昨天,人社部公开了 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 ,同时明确各地不得将参加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业务与档案保管相挂钩,杜绝以档案为载体的捆绑收费、隐形收费行为。


  惠州城乡低保每人每月能领多少钱

  昨日下午,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株洲市城区五区居民低保提标工作近日完成,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由月人均400元提高到420元,上调幅度为5%,低保对象人均补差达到305元。

  根据《关于株洲市城区城镇低保提标的通知》 ,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2015年1月1日开始算起。各区街道办事处 要对低保申请对象,进行三级连审,即由区、镇 、社区三级从事低保工作的人员共同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对申请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提出审批意见,同时,及时将三级连审的结果更新资料和网络数据。

  今年5月份开始,城区五区低保按新标准发放,并已于5月份按新标准补发了1-4月的提标补差金额。

  株洲市低保政策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即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减去低保人员的月均收入,所剩差额由政府补贴。根据《通知》要求,城镇低保对象分为A、B、C三类,A类人员为 三无 人员 ;B类人员为重病、重残人员;C类人员为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一般人员。不同的低保对象,享受低保也有所不同。城市五区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将达到3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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