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吉林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02 23:26:07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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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很大区别,但两者可以互相转换,那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和流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吉林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吉林推出基于公积金的网络信用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信银行吉林分行合作,在吉林省内率先推出“公积金缴存人网络信用消费贷款”服务,该市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直接通过银行网站完成消费贷款申请。

  业务上线不到一月,通过中信银行支持职工消费贷款额度已超1000万元。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职工只需依靠自身公积金缴存人资格,即可向银行申请信用消费贷款,在传统“房贷优惠”的基础上,为缴存公积金增加新优势。

  据介绍,这款公积金网络信用贷款直接面向吉林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可达30万元,最长可贷期限为1年,具有申请便利、无需担保、抵押等特点,申请、审批、签约、放款及还款全部网络在线操作,只需几分钟就可办理完成。

  业内人士认为,针对住房公积金的衍生金融产品创新,能够有效盘活“沉睡”的公积金资源,一方面可以促进消费,另一方面能有效缓解公积金缴存人的“贷款难”,满足其装修、治病、应急等短期资金需求,提升公积金制度吸引力。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 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

  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房屋抵押登记,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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