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甘肃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02 23:28:4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甘肃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02 23:28:41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很大区别,但两者可以互相转换,那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和流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甘肃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为正常状态;

  (1)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2)转入省中心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并正常缴存1 个月(含)以上,原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在外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1个月,由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

  2.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有效身份证件,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已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须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正常归还贷款一年以上,无连续逾期30天或累计逾期三期以上的还贷记录;

  4.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公积金个贷债务及其他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5.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二手房贷款,且“商转公”贷款所提供的抵押房产为砖混结构且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二十年或列入拆迁范围的住房,则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6.以共有房产申请贷款的,其房屋共有权人须为借款人配偶或借款人直系血亲;

  7.省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借款人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

  2.身份证明:借款人和配偶身份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收取复印件4份、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3.收入证明:借款人和配偶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申请日前六个月的工资明细或工资存折(银行卡)明细打印单;

  4.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收取复印件3份;

  5.银行出具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6.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半年以内)及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

  7.面谈记录(省中心提供,与借款人当面签订)。

  ◇借款人需提供的“商转公”材料

  1.商业银行住房按揭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2.《房屋所有权证》(产权证原件存贷款银行的,复印件须由贷款银行注明并盖章)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3.贷款银行出具的近一年的还款明细单;

  4.放款前,需提供自筹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还清凭证(三个月内有效);

  5.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申请资料。

  ◆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为单身职工40万元,已婚职工50万元。具体金额按照借款人申请金额和下列限额标准计算:一、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超出购买自住住房总金额(或评估金额)的70%且不得超出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的银行贷款余额;二、贷款的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收入的50%。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1-30年,最长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长于借款人自申请贷款之日起至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二手房贷款,且借款人所提供的房产为砖混结构且房龄未超过20年,则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30年。职工离退休后不得申请贷款。

  ◆贷款利率

  贷款的利率按照国家公布的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执行的利率为: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0%;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4.5%;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当国家利率调整时,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且在调整日前已发放的贷款,年内不作调整,次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办理流程

  转贷借款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贷款受理、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转贷借款人筹资提前还清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撤销原银行贷款的住房抵押登记,并重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省中心收存《房屋他项权证》及自筹资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还清凭证→发放贷款

  ◆办理时限

  自借款人向省中心正式完整交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批量办理贷款除外)。

  ◆提前还款

  借款人借款满一年后可申请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并应将欠还部分的本金和本期内利息一次性结清。

  ◇办理要件

  1.《提前还款申请表》1份;

  2.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收取复印件2份;

  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省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借款人到省中心领取《提前还款申请表》→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每月1-15日到省中心办理提前还款审批→省中心审批后到贷款银行还款

  ◇办理时限

  借款人提出提前还款申请,并提供省中心要求的办理要件后,省中心即时办结审批手续。借款人须在每月1-15日之内进行还款。

  ◆温馨提示:

  ◇夫妻双方不能同时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任何一方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则不予贷款;有两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贷款;有一次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

  ◇如借款人或配偶不能现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手续,则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办理贷款手续的公证书。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