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东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03 19:59:42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广东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03 19:59:42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有很大区别,但两者可以互相转换,那么,}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和流程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广东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和流程》一些相关资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往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三)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四)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五)借款申请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六)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方式

  直接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委托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厦门市分行)业务网点申请,需由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可到厦门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地址: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C厅)申请。

  厦门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一)商业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所涉及的评估和担保等相关费用由借款申请人承担;

  (二)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住房贷款需按受委托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厦公积金管〔2013〕7号)的文件精神,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利用虚假材料骗取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终止合同、停止支付或提前回收全部贷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理。凡缴存单位未办理正常缓缴手续,借款人在贷款手续完成后即恶意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12个月或累计15个月的,管理中心有权提前终止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全部贷款余额;

  (四)有关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问题,借款申请人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咨询电话(12329)或各受理网点垂询。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