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上海节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加班补贴怎么算

发布时间:2016-11-05 23:57:00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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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2017年上海节假日加班费如何计算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

  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6-2017年上海节假日加班补贴怎么算

  某职工月工资标准为2000元,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法定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期间加班1天,其加班工资为:

  2000(元)÷21.75(天)×300%×1(天)=275.86(元)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该职工在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1天且不能补休,其加班工资为:

  2000(元)÷21.75(天)×200%×1(天)=183.9(元)

  用人单位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期间安排加班,应当安排同等时间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工资的,必须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不能倒休。

  每月21.75天计算日工资

  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如果一名劳动者领取北京最低工资标准96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天应领取加班工资132.41元。如果中秋3天均加班,加上休息日的加班工资,总加班工资最低应为308.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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