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海南省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标准

发布时间:2016-11-06 21:14:2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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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16-2017年海南省住房补贴政策,住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标准》是大铁棍娱乐网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因此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为准。

  2016-2017年海南省住房补贴政策

  第十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和已死亡的职工不列为原单位发放住房补贴对象,原单位不补发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 离异职工在离婚前已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离婚后不论原住房归谁所有,离异双方均按有房职工对待。原购政策性住房不达标的,计发差额面积住房补贴。

  第十二条 跨省调动职工的住房补贴办法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部、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厅字[2003]13号)执行。

  第十三条 从省内未实行住房补贴地区调入省直机关的职工,按本办法可向调入单位申请领取住房补贴。从省内已实行住房补贴地区调入省直机关的职工,如在原单位领取的住房补贴总额少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可向调入单位申请领取其差额部分。

  2008年1月31日前从省直机关调往省内其他单位的职工,原单位不负责发放住房补贴。2008年2月1日后从省直机关调往省内其他单位的职工,可向原单位申请领取按调动当月为截止时间点的住房补贴。

  第十四条 服役期间在部队已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的,可以申领差额面积住房补贴。服役期间在部队已领取住房补贴的军队转业干部,如所领取住房补贴总额少于本办法规定的地方同等待遇人员住房补贴总额的,可以申领差额部分的住房补贴。转业后职级提升的干部,可以按新职级再行补领差额面积住房补贴。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领取住房补贴的均不得再购买政策性住房;已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均不得退回原购住房换领住房补贴。

  第十六条 住房补贴发放将分两步执行。第一步,2008年2起给未购买政策性住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第二步,2009年1月起给已购买政策性住房但面积不足控制标准职工发放差额面积住房补贴。

  第十七条 驻海口市行政区划内的省直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驻海口市行政区划外的省直单位和省驻市县单位(不含洋浦管理局)职工的住房补贴,参照所在市县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根据省直机关职工收入、海口地区普通商品房价格变动情况和补贴对象职级层次等因素对住房补贴标准进行适时调整,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建设厅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原有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016-2017年海南省住房补贴申请流程及标准

  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根据国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试》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原则进行。

  1、租赁住房补贴,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租金,由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以解决其住房问题。

  2、实物配租,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主要面向经民政等部门认定的由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优抚对象、重度残疾等原因造成困难的家庭。

  3、租金核减,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有关规定核减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已准予租金核减的家庭,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二、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3、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且同住家庭成员中无私房;4、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申请住房保障所需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4、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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