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四川省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

发布时间:2016-11-08 21:26:38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2016-2017年四川省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08 21:26:38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2016-2017年四川省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全文细则解读。为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安全,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7月26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颁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大铁棍小编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

  2016-2017年四川省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实施意义

  为完善我省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高诊疗规范化、同质化水平,确保医疗安全,结合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全省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为主要目标,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医疗整体服务效率,提升医疗整体服务能力,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以患者为中心”两个原则,加快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优质专家资源对全省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指导作用,建立起医生自控、科室主控、医院总控的医疗机构质控机制,使基础、环节和终末医疗质量得到切实有效的控制,实现医疗质量管理的最佳目标,最大限度地提升医疗服务效率,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设置原则

  (一)按需设置。

  以相关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需求为导向,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及补充目录公布的诊疗科目为依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力争在2015年底前建立健全各临床主要专业和相关辅助支撑专业的质控中心(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设置规划一览表见附件1);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力争在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市级质控中心,原则上市级应当参照省级完成相应的同级质控中心的设立;原则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在2017年底前建立辖区内排名前十位疾病和县外转诊率前十位疾病相关专业和相关辅助支撑专业的质控中心。

  (二)科学规划。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质控工作,从区域概况、组织架构、具体做法、培训指导、接轨联动、评价运用等方面做规划。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全面分析本地医疗质量管理现状,明确医疗质量控制重点,科学制订质控中心设置规划,结合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设置质控中心,着力打造满足需要、运转协调、专业权威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质控中心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医疗机构的业务技术水平、指导服务能力,以及在当地的影响力和认可度,做到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综合医院与专科医院一视同仁。

  (三)注重内涵。

  要进一步优化质控中心结构,严格控制中心专家团队规模,加强医疗质控中心内涵建设,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和管理要围绕制定质控标准、实施质控工作、发布质控指标、组建质控网络、建立质控信息、培养专业人员、提供决策依据、完成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这八项职能展开。市、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要结合辖区内质控需要,既要注重自身能力建设,又要加强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和私人诊所的业务指导。各级质控中心要利用学科和专家资源优势,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引领和带头的作用。

  

  全文细则解读

  四、设置程序

  (一)申报。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引导、支持医疗机构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按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1号)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成立质控中心申请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本单位相关专业质控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相关专业介绍、质控中心负责人资质条件、质控工作计划、中心专家组拟定名单。省级质控中心还要提交本专业诊疗技术规范和质控标准、程序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审核。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根据医疗机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按照《四川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比选办法》(见附件2)分批进行审核、比选,拟设置为质控中心的,得分必须≥80分,如多家医疗机构同时提出同一专业的质控中心设置申请时,则得分最高者当选。

  (三)公示。

  对拟设置的质控中心,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作出同意的决定,并正式发文确认。

  五、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

  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是政府转变行政职能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是对百姓需求的积极回应,是医院管理的基本内涵。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大力推进,在3年内逐步建立完善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相互协作、协同并进的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提升全省医疗质量控制工作水平,促进全省医疗质量管理与评价的规范化与同质化。

  (二)切实履职。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建设,给予经费和政策支持;要加强质控结果应用,树立质控中心权威;要对质控中心进行动态管理,为优秀的质控专家提供发挥专长的平台。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申报,并加强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的日常管理,提供人、财、物各方面的支持,保障中心工作顺利运行。各级质控中心要充分利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赋予的行政职能,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开展规范化培训和检查指导,认真落实各项质控措施,提高全省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协助作用,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供医疗质量管理的决策依据。

  (三)协调配合。

  各级质控中心要接受上级质控中心的指导,指导下级质控中心,负责对质控对象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考核。省级质控中心负责全省本专业的质控工作,指导市、县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质控全省设有本专业的三级医疗机构、省直属医疗机构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驻川医疗机构。市级质控中心负责全市本专业的质控工作,指导县级质控中心开展工作,并具体负责质控全市设有本专业的二级医疗机构和市直属医疗机构。县级质控中心负责全县本专业的质控工作,具体负责质控县域内的基层医疗机构。

  各级质控中心要加强协作,密切沟通,相互支持,共享资源,共同做好质控工作。

  (四)严格考核。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质控中心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定期对质控中心进行考核评价。在已批准设置的质控中心及挂靠医疗机构存续期间,质控中心和挂靠医疗机构考评结果不合格,取消质控资格;考评结果一般,限期整改1年,连续2年考评结果一般,取消质控资格。如质控中心和挂靠医疗机构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执业现象被取消质控资格,其他医疗机构满足申报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核。质控中心专家考评结果不合格或出勤率不达标,取消质控专家资格,按相关规定重新选定。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