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液是什么?江苏一男子私倒电瓶液查获百余电瓶只判刑6个月(二)》是由大铁棍娱乐网(www.datiegun.com)编辑为你整理收集在【社会万象】栏目,于2016-11-17 11:37:20整理发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可及时向我们反馈。
参照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环境污染同类案件“一年基本刑”的审判指导,考虑到张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做出“判刑六个月,罚款一万元”的决定。
邵卫刚对澎湃新闻表示,对张某的处罚对上述行为可以起到惩戒、警示作用,“对其量刑比较适中,张属于初犯,且数量也不大,不宜判得太重,但也不能判得太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