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官员盗歌案 女歌手诉四川一女官员盗歌案二审:索赔500万(二)

发布时间:2016-11-17 21:34:03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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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中,芦菲的代理律师衣庆云称,芦菲对自己录制的歌曲享有表演者权,遭遇侵权,理应获得赔偿。

  针对这一说法,对方律师辩称,《江口水乡》是芦菲在录音棚里录制的,不具有社会性,因此,对这首歌曲不享有权利。事发前,他们已与这首歌曲的作词作曲者签有合同,县文化馆也已赔付了15万元,演唱者周莉萍是职务行为,不存在侵权之说,同时平昌县政府不是适格主体。此外,索赔500万元没有法理依据。

  芦菲的代理律师衣庆云则称,周莉萍的行为不是职务行为,她侵犯了芦菲的表演者权力,给其名誉、精神和经济造成了巨大损害。另外,索赔依据是依照四川当地官方媒体报道的该旅游文化节收入数亿元来衡量的,而芦菲的这首歌被他们用于商业目的,索赔500万元只是一个低数。

  当天庭审持续两个多小时,原被告双方均不愿意调解,最后,法官宣布休庭,称将择日宣判。主审女法官杨丽表示,一定会公平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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