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西藏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

发布时间:2016-11-18 22:17:51 来源:大铁棍娱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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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那么热闹,那么繁华,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为了改变下一代的生活环境,有许多农村人转户口为城市户口。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16-2017年西藏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手续材料及流程》一些相关资讯。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新政策暂未出台故继续沿用2015年度的说明。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发布的消息为准。

  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申请条件:

  1、在乡镇农机、水利、经营、林果、蔬菜、畜牧、养殖等部门第一线工作的职工。

  2、在民政系统殡葬、精神病院、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工作的职工。

  3、在农田水利系统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水库河道管理、水文勘测、农林灌溉、防汛抗旱、造林、护林、植保、育种工作的职工。

  4、在市政工程建设系统从事公路建设与维护、市政基础设施施工与维护工作的职工。

  5、在园林、环卫、旅游系统工作的职工。

  6、获得市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委、政府奖励以上的人员。

  7、获得国家或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奖励、包含星火奖或与之同等奖励的人员。

  8、录用或者过渡为乡镇机关的国家公务员。

  9、普通高校农业户口自费生(包括高职毕业学生)。

  手续材料及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办理流程

  1、申请指标:

  每年省市人事局向各区县人事局和相关部门下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与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家属农转非指标。

  2、初审:

  各区县人事局根据下达的指标数量和农转非人员的标准与条件,制定工作方案,分配指标,对本地区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遴选、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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